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09,重附民,36,2022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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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36號
原 告 德慶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澤洋
被 告 雲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古景木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108年度易字第3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詹蕙嘉
法 官 劉明潔
法 官 劉容妤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昀真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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