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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金訴字第1014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范逸瑞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因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而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1年3月4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7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柏榮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王道欣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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