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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字第1927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秋蕙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彭 全 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 宥 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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