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13,交附民,31,2024072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31號
原 告 賴隆羽
被 告 張銘成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莊惠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如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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