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審交易字第768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玲琍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5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 法 官 劉安榕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石秉弘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5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