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113,審訴,289,20240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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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審訴字第28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孟庭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23056號),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陳孟庭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沒收之物各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緩刑參年,並應以如附表一所示方式、金額支付損害賠償。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孟庭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本院113年度司附民移調字第618號調解筆錄」、「告訴人林營杰於本院審理中之陳述」外,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擔任會計未能謹守職務分際,貪圖私利,為本件業務侵占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行,違背誠信及職業道德,實非可取,然其犯後已坦認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承諾分期攤還侵占款項,犯後態度尚可,兼衡其並無前科,素行良好、為本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侵占金額龐大、侵占之期間逾3年、於本院審理中陳稱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現無業、家中無人需其扶養照顧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另審酌被告如附表二各編號犯行之行為態樣、手段如出一轍,各項犯行間之責任非難重複性甚高、所侵害法益性質及犯罪時間相近、反應之人格特性及權衡各罪之法律目的、多數犯罪責任遞減、罪刑相當原則,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緩刑部分㈠查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足憑,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罪後已坦承犯行,且業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並承諾分期賠償,告訴人亦同意諭知被告緩刑等情,此有本院調解筆錄1份存卷可佐,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復考量被告應賠償之金額及履行期間,宣告緩刑3 年,併斟酌其和解內容,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命被告依附表所示之金額及履行方式為損害賠償。

倘被告違反上開應行負擔之事項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依同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檢察官得向本院聲請撤銷其緩刑之宣告,附此敘明。

四、沒收:㈠按偽造之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219條定有明文。

查如附表二編號1至5、7至8、10至23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各1枚,均應依刑法第219條規定予以沒收。

㈡查被告就本案犯行之犯罪所得本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惟被告既與告訴人調解成立,倘被告違反調解內容,告訴人亦得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是本院認被告與告訴人就本案所成立之調解內容,已達到沒收制度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立法目的,如於本案仍諭知沒收被告上揭犯罪所得,將使被告面臨雙重追償之不利益,容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儀芳提起公訴,檢察官黃明絹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 法 官 劉安榕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石秉弘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被告陳孟庭應給付欣泰油行新臺幣(下同)504萬元,自民國114年7月起於1、3、5、7、9、11月份之每月最末日以前分期給付42萬元,至全部清償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附表二
編號 犯罪事實 主 文 1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2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3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3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3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4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4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4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5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5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5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6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6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7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7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7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8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8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8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9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9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0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0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0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11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1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1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12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2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2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13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3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3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14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4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4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15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5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5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16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6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6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17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7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7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18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8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8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均沒收。
19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9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19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20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0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0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21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1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1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22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2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2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23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3所載 陳孟庭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如起訴書附表五編號23所示支票背面偽造之「王易彥」署名沒收。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2年度偵字第23056號
被 告 陳孟庭 女 62歲(民國00年0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0巷0號4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孟庭自民國108年8月1日起迄112年2月17日止,任職林營杰所經營之欣泰油行之會計,負責收發、登記客戶所寄送之支票,並編列帳冊,將前揭支票貨款存入欣泰油行之帳戶,為從事業務之人。
詎於任職欣泰油行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自108年9月10日起:
㈠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接續於附表一編號1、2、7、14、15、20、25、27、33,附表一編號3、9、10、18、22、28、34,附表一編號4、8、16、19、21、24、29、31,附表一編號5、17、23、32,附表一編號6,附表一編號11,附表一編號12,附表一編號13,附表一編號26、30所示之日期,將其業務上所持有各附表一編號所示發票人開立予欣泰油行即林營杰之支票(均未載憑票支付之人),存入其子王易彥(另為不起訴處分)所申設之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地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下稱本案帳戶)後兌領,而將入帳之金額予以侵占入己;
復因銀行要求書寫兌領帳戶之戶名,即基於業務侵占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接續於附表三編號1,附表三編號2、15、17、21、24、27、34、37、39、45、48、52、60、63、66,附表三編號3、10、13、18、23、26、30、43、51、54、61,附表三編號4、56、65,附表三編號5,附表三編號6、9、16、25、28、32、35、40、42、46、50、53、57、64、68、70,附表三編號7、14、22、36、41、44、58、62、67、69,附表三編號8、12、20、33、38、49、55、59,附表三編號11、31,附表三編號19,附表三編號29,附表三編號47所示之日期,將其業務上所持有各附表三編號所示發票人開立予欣泰油行即林營杰之支票(均未載憑票支付之人),未經王易彥之授權,即於背面書立本案帳戶及「王易彥」等文字,而對外佯為王易彥向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付款人請求付款並存入本案帳戶之意思表示,而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足生損害於欣泰油行及林營杰,並將入帳之金額予以侵占入己。
㈡基於業務侵占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接續於附表二編號1,附表二編號2、10、11,附表二編號3,附表二編號4、6,附表二編號5,附表二編號7、8、9、12所示之日期,於附表二各編號前不詳時間,於領得附表二各編號所示發票人開立予欣泰油行即林營杰之支票後,持其業務上所持有之欣泰油行收發印章,蓋用於附表二各支票背面,而對外作為向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付款人表示欣泰油行同意將該支票存入本案帳戶之意思表示,而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足生損害於欣泰油行及林營杰,並將入帳之金額予以侵占入己;
復因銀行要求書寫兌領帳戶之戶名,即基於業務侵占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接續於附表四編號1,附表四編號2,附表四編號3、12、13、16,附表四編號4,附表四編號5、8、9、10、11、14、15、17、18,附表四編號6,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日期,於附表四各編號前不詳時間,於領得附表二各編號所示發票人開立予欣泰油行即林營杰之支票後,持其業務上所持有之欣泰油行收發印章,蓋用於附表四各支票背面,並書立本案帳戶及「王易彥」等文字,而對外作為王易彥向附表四各編號所示付款人請求付款及欣泰油行同意將該支票存入本案帳戶之意思表示,而偽造私文書並持以行使,足生損害於欣泰油行及林營杰,並將入帳之金額予以侵占入己。
二、案經林營杰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陳孟庭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坦承全部犯罪事實。
2 同案被告王易彥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1.佐證本案帳戶為被告所使用之事實。
2.佐證並不知悉亦未同意被告將侵占所得之支票款存入本案帳戶及在支票背面書立其姓名之事實。
3 告訴人林營杰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訴 1.佐證被告為欣泰油行之會計之事實。
2.佐證告訴人從未同意被告將欣泰油行所收得之支票款存入本案帳戶之事實。
4 公務電話紀錄1份 佐證支票上所蓋印之「欣泰油行」印章為欣泰油行之收發章,現仍在欣泰油行即告訴人之持有中之事實。
5 本案帳戶交易明細、各支票正反面影本各1份 佐證附表一至四各支票均係存入本案帳戶之事實。
二、被告行為後,修正後之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於108年12月25日經總統公布,於108年12月27日施行,修正前係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參以其修法理由明載:「一、本罪於72年6月26日後並未修正,爰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2項本文規定將罰金數額修正提高30倍,以增加法律明確性,並使刑法分則各罪罰金數額具內在邏輯一致性;
二、第2項中段『6月以上、5年以下』修正為『6月以上5年以下』」等語,是修正前後之法定刑度並無不同,並非法律有變更之情形,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適用裁判時法即現行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規定。
三、核被告就附表五編號1至5、7至8、10至23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同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
附表五編號6、9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
被告就附表五編號1至5、7至13、17至18,各係利用擔任欣泰油行會計之機會,多次將同一客戶所交付之帳款支票存入本案帳戶而予侵占入己,各係基於單一犯罪故意,以相似之手法反覆進行,侵害同一財產法益,是上開一客戶之各行為間之獨立性極為薄弱,在時間、空間上具密切關係,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刑法評價上應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屬接續犯,應分別論以一業務侵占罪。
被告就附表五編號1至5、7至8、10至23,各在支票背面蓋用欣泰油行收發章而對外為欣泰油行同意將支票存入其本案帳戶,及在各支票後書立「王易彥」之姓名而對外佯為王易彥請求兌付之意思表示,而持向各付款人行使,其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被告此部分各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以業務侵占罪處斷。
被告就附表五編號1至23各次業務侵占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四、末被告因附表五編號1至23各次犯行,獲有犯罪所得共新臺幣(下同)569萬2,487元,除被告業於112年2月17日匯款返還100萬元外,其餘均尚未返還被害人,請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並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至被告於附表五編號1至5、7至8、10至23所示支票背面偽造私文書而持以行使部分,該文書已於提示兌領支票時交由付款銀行憑票兌現,而為付款銀行所有之物,爰不另聲請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檢 察 官 陳 儀 芳
附表一
編號 兌現日期 金額 (新臺幣) 發票人 付款銀行代號 付款銀行 票號 1 108年9月10日 2萬3,634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 108年10月7日 1萬1,716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3 108年10月14日 5萬6,1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4 108年11月11日 4萬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5 108年12月5日 8萬4,63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6 108年12月5日 1萬2,700元 杜○華 000000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北新莊分行 0000000 7 108年12月6日 2萬4,139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8 108年12月10日 5萬5,12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9 108年12月10日 6萬2,14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10 109年1月10日 9萬3,7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11 109年1月20日 11萬7,700元 立茂鑽頭螺絲企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12 109年1月31日 1萬6,590元 鴻諺企業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13 109年2月4日 3萬9,69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4 109年2月5日 4萬9,140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15 109年3月6日 10萬3,836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16 109年3月10日 4萬7,35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17 109年4月6日 8萬1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18 109年5月11日 6萬2,1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19 109年5月11日 5萬2,81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0 109年6月9日 1萬1,322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1 109年6月10日 2萬5,09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2 109年7月10日 5萬5,6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23 109年7月10日 4萬2,00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24 109年8月10日 4萬6,51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5 109年8月12日 1萬2,322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6 109年8月12日 6,930元 大投裝潢有限公司(勝紅工業有限公司背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蘆洲分行 0000000 27 109年9月9日 3萬8,330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8 109年9月10日 6萬1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29 109年9月10日 3萬7,90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30 109年9月30日 9,337元 大投裝潢有限公司(勝紅工業有限公司背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蘆洲分行 0000000 31 109年10月12日 2萬6,67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32 109年12月7日 7萬8,435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33 110年1月8日 3萬3,532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34 110年1月11日 7萬5,8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附表二
編號 兌現日期 金額 (新臺幣) 發票人 付款銀行代號 付款銀行 票號 1 108年12月16日 2萬3,205元 頤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0000000 2 108年12月16日 2萬7,51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3 109年1月15日 1萬1,655元 承忠益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第一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4 109年4月30日 2萬160元 侯瑜淨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二重分行 0000000 5 109年5月20日 5萬5,650元 川銳螺絲精工社 0000000 臺灣銀行五股分行 0000000 6 109年6月1日 1萬3,440元 侯瑜淨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二重分行 0000000 7 109年7月10日 1萬3,965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8 109年9月10日 2萬5,41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9 109年10月12日 1萬8,90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0 109年10月15日 1萬3,545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1 109年11月16日 1萬4,595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2 110年1月11日 2萬5,41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附表三
編號 兌現日期 金額 (新臺幣) 發票人 付款銀行代號 付款銀行 票號 1 109年11月5日 1萬1,900元 頎晟機械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彰化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2 109年11月10日 6萬5,1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3 109年12月10日 1萬2,928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4 109年12月31日 2萬160元 鴻諺企業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5 110年1月12日 2萬5,200元 金晉精機有限公司 0000000 彰化商業銀行蘆洲分行 0000000 6 110年2月5日 4萬9,35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7 110年2月17日 2萬4,36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8 110年3月31日 1萬3,650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9 110年4月6日 6萬7,41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10 110年4月9日 13萬997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11 110年4月12日 4萬6,305元 矜成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彰化商業銀行東三重分行 0000000 12 110年5月3日 1萬2,915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13 110年5月7日 1萬9,089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14 110年5月10日 5萬3,34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15 110年6月7日 4萬3,0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16 110年6月7日 8萬1,585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17 110年7月5日 3萬7,3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18 110年7月9日 1萬8,786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19 110年7月30日 2萬3,730元 藍帝造機有限公司 0000000 第一商業銀行頭前分行 0000000 20 110年8月2日 1萬5,225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21 110年8月5日 5萬8,0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22 110年8月10日 5萬8,27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3 110年8月11日 2萬5,149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4 110年9月6日 5萬3,5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25 110年9月6日 5萬7,12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26 110年9月8日 4萬7,369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27 110年10月5日 4萬2,0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28 110年10月5日 8萬6,94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29 110年11月10日 1萬3,125元 佢東企業有限公司 0000000 第一商業銀行三重埔分行 0000000 30 110年11月10日 2萬8,886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31 110年11月10日 10萬275元 矜成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彰化商業銀行東三重分行 0000000 32 110年12月6日 7萬3,71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33 111年1月3日 1萬5,225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34 111年1月5日 7萬4,2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35 111年1月5日 6萬5,835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36 111年1月10日 7萬77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37 111年1月25日 3萬6,7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38 111年2月7日 2萬4,675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39 111年3月7日 6萬8,1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40 111年3月7日 7萬6,02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41 111年3月10日 5萬8,90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42 111年4月6日 6萬9,72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43 111年4月11日 12萬7,563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44 111年4月11日 8萬22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45 111年5月5日 6萬9,9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46 111年5月5日 8萬22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47 111年5月5日 1萬6,500元 杜○華 000000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北新莊分行 0000000 48 111年6月7日 4萬1,1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49 111年6月30日 2萬6,775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50 111年7月5日 5萬2,29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51 111年7月7日 3萬3,128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52 111年8月5日 4萬9,0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53 111年8月5日 4萬9,98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54 111年8月10日 1萬8,483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55 111年8月31日 2萬1,000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56 111年8月31日 2萬3,415元 鴻諺企業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57 111年9月5日 4萬2,945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58 111年9月12日 3萬8,745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59 111年9月30日 1萬605元 興華螺絲工業社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60 111年10月5日 3萬4,5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61 111年10月11日 3萬2,825元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62 111年10月11日 6萬5,94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63 111年11月7日 4萬2,0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64 111年11月7日 6萬5,520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65 111年11月30日 2萬3,310元 鴻諺企業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66 111年12月5日 7萬5,400元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樹林區農會信用部大同分部 0000000 67 111年12月12日 4萬9,56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68 112年1月5日 2萬8,245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69 112年1月10日 4萬9,980元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0000000 永豐商業銀行北三重分行 0000000 70 112年2月6日 4萬6,515元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0000000 玉山商業銀行新樹分行 0000000
附表四
編號 兌現日期 金額 (新臺幣) 發票人 付款銀行代號 付款銀行 票號 1 110年1月15日 2萬8,035元 頤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0000000 2 110年3月2日 2萬6,670元 新臻榮有限公司 0000000 華南商業銀行蘆洲分行 0000000 3 110年4月12日 7萬3,08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4 110年5月3日 3萬765元 鴻展機械有限公司 0000000 台中商業銀行林口分行 0000000 5 110年5月17日 1萬7,64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6 110年7月8日 2萬1,000元 顯欽企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彰化分行 0000000 7 110年7月15日 1萬9,110元 承忠益五金有限公司 0000000 第一商業銀行迴龍分行 0000000 8 110年8月16日 2萬3,31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9 110年9月15日 1萬8,586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0 110年10月15日 1萬8,69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1 110年11月15日 1萬8,69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2 111年4月11日 10萬1,535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3 111年5月10日 2萬2,05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4 111年5月16日 3萬1,08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5 111年7月15日 1萬9,845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6 111年8月10日 4萬9,140元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7 111年12月5日 2萬2,47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18 112年2月15日 2萬1,840元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0000000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 0000000
附表五
編號 發票人 兌現日期 金額 (新臺幣) 備註 1 日瀚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108年9月10日 2萬3,634元 附表一編號1 108年10月7日 1萬1,716元 附表一編號2 108年12月6日 2萬4,139元 附表一編號7 109年2月5日 4萬9,140元 附表一編號14 109年3月6日 10萬3,836元 附表一編號15 109年6月9日 1萬1,322元 附表一編號20 109年8月12日 1萬2,322元 附表一編號25 109年9月9日 3萬8,330元 附表一編號27 109年12月10日 1萬2,928元 附表三編號3 110年1月8日 3萬3,532元 附表一編號33 110年4月9日 13萬997元 附表三編號10 110年5月7日 1萬9,089元 附表三編號13 110年7月9日 1萬8,786元 附表三編號18 110年8月11日 2萬5,149元 附表三編號23 110年9月8日 4萬7,369元 附表三編號26 110年11月10日 2萬8,886元 附表三編號30 111年4月11日 12萬7,563元 附表三編號43 111年7月7日 3萬3,128元 附表三編號51 111年8月10日 1萬8,483元 附表三編號54 111年10月11日 3萬2,825元 附表三編號61 2 立茂五金有限公司 108年10月14日 5萬6,100元 附表一編號3 108年12月10日 6萬2,140元 附表一編號9 109年1月10日 9萬3,700元 附表一編號10 109年5月11日 6萬2,100元 附表一編號18 109年7月10日 5萬5,600元 附表一編號22 109年9月10日 6萬100元 附表一編號28 109年11月10日 6萬5,100元 附表三編號2 110年1月11日 7萬5,800元 附表一編號34 110年6月7日 4萬3,000元 附表三編號15 110年7月5日 3萬7,300元 附表三編號17 110年8月5日 5萬8,000元 附表三編號21 110年9月6日 5萬3,500元 附表三編號24 110年10月5日 4萬2,000元 附表三編號27 111年1月5日 7萬4,200元 附表三編號34 111年1月25日 3萬6,700元 附表三編號37 111年3月7日 6萬8,100元 附表三編號39 111年5月5日 6萬9,900元 附表三編號45 111年6月7日 4萬1,100元 附表三編號48 111年8月5日 4萬9,000元 附表三編號52 111年10月5日 3萬4,500元 附表三編號60 111年11月7日 4萬2,000元 附表三編號63 111年12月5日 7萬5,400元 附表三編號66 3 品誠工業有限公司 108年11月11日 4萬5元 附表一編號4 108年12月10日 5萬5,125元 附表一編號8 109年3月10日 4萬7,355元 附表一編號16 109年5月11日 5萬2,815元 附表一編號19 109年6月10日 2萬5,095元 附表一編號21 109年8月10日 4萬6,515元 附表一編號24 109年9月10日 3萬7,905元 附表一編號29 109年10月12日 2萬6,670元 附表一編號31 110年2月17日 2萬4,360元 附表三編號7 110年5月10日 5萬3,340元 附表三編號14 110年8月10日 5萬8,275元 附表三編號22 111年1月10日 7萬770元 附表三編號36 111年3月10日 5萬8,905元 附表三編號41 111年4月11日 8萬220元 附表三編號44 111年9月12日 3萬8,745元 附表三編號58 111年10月11日 6萬5,940元 附表三編號62 111年12月12日 4萬9,560元 附表三編號67 112年1月10日 4萬9,980元 附表三編號69 4 坤鵬螺絲有限公司 108年12月5日 8萬4,630元 附表一編號5 109年4月6日 8萬10元 附表一編號17 109年7月10日 4萬2,000元 附表一編號23 109年12月7日 7萬8,435元 附表一編號32 110年2月5日 4萬9,350元 附表三編號6 110年4月6日 6萬7,410元 附表三編號9 110年6月7日 8萬1,585元 附表三編號16 110年9月6日 5萬7,120元 附表三編號25 110年10月5日 8萬6,940元 附表三編號28 110年12月6日 7萬3,710元 附表三編號32 111年1月5日 6萬5,835元 附表三編號35 111年3月7日 7萬6,020元 附表三編號40 111年4月6日 6萬9,720元 附表三編號42 111年5月5日 8萬220元 附表三編號46 111年7月5日 5萬2,290元 附表三編號50 111年8月5日 4萬9,980元 附表三編號53 111年9月5日 4萬2,945元 附表三編號57 111年11月7日 6萬5,520元 附表三編號64 112年1月5日 2萬8,245元 附表三編號68 112年2月6日 4萬6,515元 附表三編號70 5 杜○華 108年12月5日 1萬2,700元 附表一編號6 111年5月5日 1萬6,500元 附表三編號47 6 立茂鑽頭螺絲企業社 109年1月20日 11萬7,700元 附表一編號11 7 鴻諺企業有限公司 109年1月31日 1萬6,590元 附表一編號12 109年12月31日 2萬160元 附表三編號4 111年8月31日 2萬3,415元 附表三編號56 111年11月30日 2萬3,310元 附表三編號65 8 有慶螺絲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2月4日 3萬9,690元 附表一編號13 109年7月10日 1萬3,965元 附表二編號7 109年9月10日 2萬5,410元 附表二編號8 109年10月12日 1萬8,900元 附表二編號9 110年1月11日 2萬5,410元 附表二編號12 110年4月12日 7萬3,080元 附表四編號3 111年4月11日 10萬1,535元 附表四編號12 111年5月10日 2萬2,050元 附表四編號13 111年8月10日 4萬9,140元 附表四編號16 9 大投裝潢有限公司(勝紅工業有限公司背書) 109年8月12日 6,930元 附表一編號26 109年9月30日 9,337元 附表一編號30 10 頤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8年12月16日 2萬3,205元 附表二編號1 110年1月15日 2萬8,035元 附表四編號1 11 上原事業有限公司 108年12月16日 2萬7,510元 附表二編號2 109年10月15日 1萬3,545元 附表二編號10 109年11月16日 1萬4,595元 附表二編號11 110年5月17日 1萬7,640元 附表四編號5 110年8月16日 2萬3,310元 附表四編號8 110年9月15日 1萬8,586元 附表四編號9 110年10月15日 1萬8,690元 附表四編號10 110年11月15日 1萬8,690元 附表四編號11 111年5月16日 3萬1,080元 附表四編號14 111年7月15日 1萬9,845元 附表四編號15 111年12月5日 2萬2,470元 附表四編號17 112年2月15日 2萬1,840元 附表四編號18 12 承忠益五金有限公司 109年1月15日 1萬1,655元 附表二編號3 110年7月15日 1萬9,110元 附表四編號7 13 侯瑜淨 109年4月30日 2萬160元 附表二編號4 109年6月1日 1萬3,440元 附表二編號6 14 川銳螺絲精工社 109年5月20日 5萬5,650元 附表二編號5 15 頎晟機械五金有限公司 109年11月5日 1萬1,900元 附表三編號1 16 金晉精機有限公司 110年1月12日 2萬5,200元 附表三編號5 17 興華螺絲工業社 110年3月31日 1萬3,650元 附表三編號8 110年5月3日 1萬2,915元 附表三編號12 110年8月2日 1萬5,225元 附表三編號20 111年1月3日 1萬5,225元 附表三編號33 111年2月7日 2萬4,675元 附表三編號38 111年6月30日 2萬6,775元 附表三編號49 111年8月31日 2萬1,000元 附表三編號55 111年9月30日 1萬605元 附表三編號59 18 矜成螺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4月12日 4萬6,305元 附表三編號11 110年11月10日 10萬275元 附表三編號31 19 藍帝造機有限公司 110年7月30日 2萬3,730元 附表三編號19 20 佢東企業有限公司 110年11月10日 1萬3,125元 附表三編號29 21 新臻榮有限公司 110年3月2日 2萬6,670元 附表四編號2 22 鴻展機械有限公司 110年5月3日 3萬765元 附表四編號4 23 顯欽企業有限公司 110年7月8日 2萬1,000元 附表四編號6 總計 569萬2,4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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