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PCDM,97,簡,5335,200807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1 日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蔚然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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