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PCDV,112,簡上,290,20240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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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簡上字第290號
上訴人杜咪咪
訴訟代理人林禮模律師
被上訴人鍾爾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民事第七庭法 官趙悅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8   日
書記官 尤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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