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3009號
債 權 人 大中華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俊忠
債 務 人 青城桔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現任合法之法定代理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登記資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2 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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