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PCDV,109,消債清,79,2020042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清字第79號
聲 請 人 申嘉豪
代 理 人 李艾倫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清算,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士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秉翰
附件:
一、聲請人配偶曾○詩及長子申○諾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最新之房屋租賃契約書。
二、請繳納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 元;
並預納郵務送達費用1,720 元(暫依聲請人陳報之債權人3 人,連同債務人即聲請人,合計4 人,暫以每人10份,每份43元計算,共計為43元×4 人×10份=1,720 元);
並指定倘預納費用須退費時,退費之帳戶(限聲請人個人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
【聲請費1,000 元、郵務送達費1,720 元,請分2 筆繳納,勿以1筆繳納2,720元】。
三、聲請人現任職之公司行號名稱?平均月薪為何?請提出具體證明文件釋明,如在職證明、薪資袋、薪資轉帳帳戶資料、薪資明細表等。
若為打零工或現金領取方式者,應提出薪資袋及雇主出具之員工在職薪資證明書、雇主連絡電話,勿省略、遺漏記載。
四、聲請人、配偶、子女,現是否領有政府相關補助(如:中低收入戶補助、租金補助、兒少補助…等)?每月金額各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匯款紀錄、存摺轉帳資料…等)。
五、聲請人現負擔自己、配偶、2 名子女之必要生活費用各為何?
六、請確實填寫「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中「聲請前兩年內收入」、「聲請前兩年內必要支出」,並計算出總金額各為何?(107 年4 月15日至109 年4 月14日)。
七、提出「聲請人之債務人清冊」(若無債務人亦請提出,並於其上加註「無」)。
八、配偶及2 名子女之106 、107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九、聲請人名下94年出廠之汽車,現市場交易價額為何?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