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03年度板簡字第934號
原 告 連秀榮
被 告 陳凈雲
李慶鐘
上列當事人間103年度板簡字第934號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
國103年7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於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下午1
時,在本院板橋簡易庭第三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法 官 解惟本
書記官 李璁潁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下:
主 文
被告陳凈雲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捌拾萬元各自附表一所示之提示日起及附表二編號1至4所示之到期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陳凈雲、李慶鐘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伍拾萬元及自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到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陳凈雲負擔五分之四,其餘由被告陳凈雲、李慶鐘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但被告陳凈雲、李慶鐘如分別以新臺幣貳佰叁拾萬元、新臺幣伍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 實 及 理 由
一、被告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合先敘明。
二、原告主張:執有被告陳凈雲所簽發如附表一所示之支票1紙,詎於如附表所示之提示日向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而遭退票,追索無效,另執有被告陳凈雲所簽發如附表二編號1、2、3、4所示之本票4紙及被告陳凈雲所簽發經被告李慶鐘背書如附表二編號5所示之本票乙紙,詎屆期為付款之提示竟未獲付款,追索無效之事實,已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支票1紙及退票理由單3紙、本票5紙為證。
被告等經合法通知,既未到庭,所提出支付命令異議狀僅抽象陳述債務尚有糾葛,此外,並未提出書狀作何具體陳述,以供本院審酌,經本院調查結果,原告之主張,可信為真實。
三、按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
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厘計算。
本票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本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執票人向本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到期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依年利率六釐計算,發票人、承兌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票據法第126條、第133條、第124條、第85條第1項、第96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四、從而,原告依據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陳凈雲清償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
請求被告陳凈雲、李慶鐘連帶清償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金額,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至第4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被告得供相當擔保金額而免為假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2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書記官 李璁潁
法 官 解惟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新北市○○區○○路0段00巷0號)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璁潁
附表一:
┌──┬───────┬────┬────┬────┬─────┐
│編號│付款人 │ 發票日 │提示日 │票面金額│支票號碼 │
│ │ │ │ │(新台幣)│ │
├──┼───────┼────┼────┼────┼─────┤
│ 1 │永豐銀行泰山分│103.01.1│103.02.1│400000元│AG0000000 │
│ │行 │9 │9 │ │ │
└──┴───────┴────┴────┴────┴─────┘
附表二:
┌──┬───┬────┬────┬────────┬────┬───┐
│編號│發票人│ 發票日 │提示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 │票 號│
├──┼───┼────┼────┼────────┼────┼───┤
│ 1 │陳凈雲│102.10.0│102.11.0│300000元 │102.11.0│229954│
│ │ │8 │8 │ │8 │ │
├──┼───┼────┼────┼────────┼────┼───┤
│ 2 │陳凈雲│103.01.1│103.01.2│400000元 │103.01.2│WG1259│
│ │ │5 │1 │ │1 │820 │
├──┼───┼────┼────┼────────┼────┼───┤
│ 3 │陳凈雲│102.11.1│103.01.0│600000元 │103.01.0│229955│
│ │ │4 │1 │ │1 │ │
├──┼───┼────┼────┼────────┼────┼───┤
│ 4 │陳凈雲│102.10.1│102.11.1│100000元 │102.11.1│229957│
│ │ │7 │7 │ │7 │ │
├──┼───┼────┼────┼────────┼────┼───┤
│ 5 │陳凈雲│103.02.2│103.03.0│500000元 │103.03.0│TH6519│
│ │ │1 │3 │ │3 │583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