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民事-PCEV,107,板司簡調,869,20180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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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板司簡調字第869號
聲 請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陳羿銘即陳志明等間塗銷所有權登記聲請調解事件,查本件聲請人並未陳報相對人陳**之完整姓名及新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及其上1773建號建物謄本,經本院於107年5月24日函請聲請人補正,聲請人於107年5月28日收受後至今尚未全部補正,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4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李依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5 日
書 記 官 馬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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