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民事-PCEV,108,板簡,349,20190509,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板簡字第349號
原 告 孫傳興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執行中
上列原告與被告董秀華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9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呂安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淳有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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