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PTDV,106,訴,305,20190930,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305號
原 告
即反訴被告 大鵬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學智
訴訟代理人 梁超迪律師
被 告 騰翔育樂有限公司
即反訴原告

被 告 威翔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陳天慶
訴訟代理人 林開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權利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一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程耀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應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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