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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訴字第458號
原 告 李佳蓉
被 告 蘇慧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4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拾參萬柒仟元,及自民國一一一年九月十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貳拾肆萬陸仟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但被告如以新臺幣柒拾參萬柒仟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04至105年間利用交友軟體與伊結識後,即於000年0月間起以臉書通訊軟體MESSENGER暱稱「e23_sn」、微信暱稱「靜」之名義,向伊佯稱可投資「法朵服飾」賺錢云云,致伊陷於錯誤,而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匯款如附表所示款項,至被告所持有以訴外人利秀琴名義申設之玉山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王道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致伊受有共計73萬7,000元損害,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並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民法第184條第1項定有明文。
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通訊軟體對話擷圖、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交易明細、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交易明細、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交易收據、玉山商業銀行交易收據在卷為憑(見本院卷一第37至607頁),又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前段準用同條第1項前段規定,應視同自認,則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堪信為真。
從而,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其所受損害73萬7,000元,自屬有據。
又原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權,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則原告併請求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即111年9月14日起(於111年9月13日送達,見本院卷一第643頁)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合於民法第203條、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規定,亦屬有據。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73萬7,000元,及自111年9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經核於法並無不合,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90條第2項規定,酌定相當之擔保金准許之,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酌定相當之擔保金宣告被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經本院審酌後,核與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併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潘 快
法 官 陳茂亭
法 官 郭欣怡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劉毓如
附表:(單位:新臺幣)
編號 匯款日期 匯款金額 匯入帳戶 ⒈ 108年8月17日 1,000元 玉山銀行 ⒉ 108年8月29日 5,000元 玉山銀行 ⒊ 108年8月29日 5,000元 玉山銀行 ⒋ 108年9月3日 6,000元 王道銀行 ⒌ 108年10月17日 5,000元 玉山銀行 ⒍ 108年10月21日 10,000元 玉山銀行 ⒎ 108年10月21日 10,000元 玉山銀行 ⒏ 108年10月22日 30,000元 玉山銀行 ⒐ 108年11月8日 30,000元 玉山銀行 ⒑ 108年11月26日 50,000元 玉山銀行 ⒒ 108年12月11日 50,000元 玉山銀行 ⒓ 108年12月25日 50,000元 玉山銀行 ⒔ 108年12月25日 10,000元 玉山銀行 ⒕ 108年12月31日 20,000元 玉山銀行 ⒖ 109年1月16日 15,000元 王道銀行 ⒗ 109年2月11日 50,000元 王道銀行 ⒘ 109年3月9日 45,000元 王道銀行 ⒙ 109年4月6日 50,000元 王道銀行 ⒚ 109年4月6日 50,000元 王道銀行 ⒛ 109年5月4日 1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4日 1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4日 1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5日 5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5日 2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15日 1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28日 5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5月28日 4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6月15日 15,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6月23日 15,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7月21日 10,000元 王道銀行 109年8月1日 5,000元 玉山銀行 合計:73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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