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簡易庭民事-PTEV,112,屏小,608,20231220,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屏小字第608號
上訴人即被告 徐世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損害賠償(交通)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113年1月5日前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屏東簡易庭 法 官 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鍾嘉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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