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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屏簡移調字第29號
聲 請 人 曾基國
相 對 人 邱秀龍
訴訟代理人 曾國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屏簡移調字第29號損害賠償事件,於
中華民國113 年8 月19日上午09時45分,在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
,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藍家慶
書記官 張彩霞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曾基國
相 對 人 邱秀龍
訴訟代理人曾國華律師
調解委員 羅寬惠
經調解委員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50,000元。
(當場給付)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曾基國
相 對 人 邱秀龍
訴訟代理人 曾國華律師
調 解 委 員 羅寬惠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9 日 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 記 官 張彩霞
法 官 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9 日 書 記 官 張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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