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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屏簡移調字第32號
聲 請 人 李慶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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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魏敬強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屏簡移調字第32號損害賠償( 交通) 事件
,於中華民國113 年8 月26日上午09時30分,在民事調解處調解
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藍家慶
書記官 張彩霞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李慶泰
相 對 人 魏敬強
調解委員 羅寬惠
經調解委員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30,000元。
(現金當場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願給付相對人新臺幣20,000元,其中新台幣5,00 0元現金,現場給付。
其餘1 萬5 千元,於113 年9 月26日匯入相對人所有帳戶: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李慶泰
相 對 人 魏敬強
調 解 委 員 羅寬惠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 張彩霞
法 官 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張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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