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SCDA,109,交,162,20210208,3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交字第162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蔣廣進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間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本院行政訴訟
判決提起上訴。
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1項第2款規定,按件徵收新臺幣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8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張百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8 日
書記官 林盈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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