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原 告 00000000A.
兼上一人法 00000000A.
定 代理 人 00000000.
上三人訴訟 王勝和律師
代 理 人
被 告 周學文
兼上一人法 周雪坤
定 代理 人 陳秋梅
上列被告因民國100年度侵附民字第3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魏瑞紅
法 官 周美玲
法 官 林惠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6 日
書記官 蔣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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