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02,附民,137,2013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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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137號
原 告 林榮發
被 告 温進正
被 告 羅冠儒
(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新竹分監另案執行中)
上被告温進正、羅冠儒因本院102年度訴字第190號行使偽造公文書、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7 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黃美文
法 官 張詠晶
法 官 許珮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劉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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