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07,交附民,130,2018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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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交附民字第130號
原 告 曾增旅

訴訟代理人 羅國斌律師
被 告 吳金全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 年度交易字第602 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4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美盈
法 官 林涵雯
法 官 蔡玉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李念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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