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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侵訴字第2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宗航
選任辯護人 周紫涵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5 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馮俊郎
法 官 王榮賓
法 官 王子謙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廖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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