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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46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紀木景
選任辯護人 許智勝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魏瑞紅
法 官 王凱平
法 官 楊惠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李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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