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08,附民,447,2019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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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447號
原 告 羅世績

訴訟代理人 廖宜祥律師
被 告 魏增堯


被 告 魏晟洋

被 告 魏嘉宏


上被告魏增堯、魏晟洋、魏嘉宏因本院108年度訴字第693號妨害自由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賴淑敏
法 官 王靜慧
法 官 黃美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 日
書記官 田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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