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10,訴,773,2022021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77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文宏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1 日
刑事第九庭法 官 李建慶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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