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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金訴字第359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采靖
選任辯護人 潘思澐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以簡式審判程序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0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魏瑞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呂苗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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