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10,附民,637,2022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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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637號

111年度附民字第13號
原 告 鄭芷如
何俊儀
陰鳳英

被 告 杞再結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0年度易字第762號詐欺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楊麗文

法 官 楊惠芬

法 官 王凱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鍾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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