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10,附民,70,2021081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70號
原 告 許詠傑
被 告 呂瑜舜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2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8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沛文
法 官 王榮賓
法 官 李建慶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張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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