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竹簡字第1223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任睿麟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所為之判
決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附件漏未檢附檢察官起訴書之附表,應補正如附表所示。
理 由
一、按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刑事訴訟法第277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事實及理由欄一、已記載「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惟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附件漏未檢附檢察官起訴書之附表,顯係記載疏漏,惟不影響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爰依前揭規定,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郭哲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戴筑芸
附表:
編號 被害人 詐欺方式 匯款時間 匯款金額 (新臺幣) 匯入帳戶 相關案號 1 陳世洲 (提告) 於111年9月5日18時2分許,假冒蝦皮公司客服人員,向陳世洲佯稱:因款項設定錯誤,需依指示操作始可解除云云。
111年9月5日20時28分許 1萬9,992元 蝦皮虛擬帳戶一 112年度偵字第1238號 111年9月5日20時32分許 1萬9,992元 蝦皮虛擬帳戶二 2 林麗娟 (未提告) 於111年8月4日某時許,以臉書聯繫林麗娟,並佯稱:購買除濕機1臺,須先匯款云云。
111年8月6日 10時14分許 6,000元 本案電支帳戶 112年度偵字第155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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