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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竹簡字第709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蕭滄江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偵字第5048號、103 年度偵字第1313號),經被告自白犯行,本院因認本案(103年度審訴字第127號)宜依簡易判決處刑,爰不依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 文
蕭滄江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一)蕭滄江係址設新竹市○○路0 段0 號15樓之5 頡億有限公司(下稱頡億公司)負責人,為使公司財務報表上顯示公司有較大營業規模,竟與陳峻珽(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由本院以103 年度竹簡字第596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叁月確定)共同基於明知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明知頡億公司並未與附表一、二所示之公司進行交易,竟於93年1 月起至96年2 月止期間,以將頡億公司開立之金額共新臺幣(下同)9,791萬0,374 元發票,分別充當附表一、二所示公司之進項憑證,交由不知情之會計師事務所製作會計憑證,以之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所提出申報,以此不正當方法幫助該等公司逃漏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總計489 萬5,534 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公平及正確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證據名稱:
(一)被告蕭滄江、陳峻珽於偵查中之供述及本院審理中之自白。
(二)證人陳煜斌、曾美華、莊逢麒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中之證述。
(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移送書及所附稽查報告、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附表所示營業人之說明書、談話紀錄各1份。
三、論罪科刑之法律適用:
(一)茲被告蕭滄江於附表一所示行為後,刑法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於95年7月1日施行。
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2條第1項訂有明文。
此條規定乃與刑法第1條罪刑法定主義契合,而貫徹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是刑法第2條本身雖經修正,但刑法第2條既屬適用法律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之現行刑法第2條規定以決定適用之刑罰法律,合先敘明。
又以本次刑法修正之比較新舊法,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此即法律變更之比較適用所應遵守之「罪刑綜合比較原則」及「擇用整體性原則」,最高法院95年5月23日95年度第8次刑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
茲比較說明如下: 1、新修正刑法已刪除第55條後段牽連犯之規定,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
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規定,被告所犯數罪,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者,得從一重處罰,而依修正後刑法規定,被告所犯各罪間,則須分論併罰,是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為有利之處。
2、新修正之刑法業已刪除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惟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
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規定,被告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罪名,均僅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而依修正後刑法規定,上開被告所為,則應分論併罰,是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為有利之處。
3、關於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法定刑罰金部分,依修正前刑法刑法第33條第5款原規定:「罰金:(銀元)1 元以上」,而依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規定提高為10倍,折算新臺幣為30元;
於本次修正後刑法第35條第5款則規定:「罰金:新臺幣1,000 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是依修正前法律之規定,被告所涉論罪條文之構成要件與法定刑本身固無修改;
然罰金刑之最低額因刑法第33條第5項之修正,由原先經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提高後之銀元10元(合新臺幣30元),提高為新臺幣1,000元,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為有利之處。
4、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應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修正後之刑法第51條第5款則將其上限提高為不得逾30年,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為有利之處。
5、修正前刑法第68條,就罰金刑之加重,僅加重其最高度,修正後之刑法第67條規定,就罰金刑之加重,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重之,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為有利之處。
6、綜上,經綜合法律修正前後之整體比較,揆諸前揭最高法院決議及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之「從舊從輕」原則,適用95年7 月1 日修正生效前之刑罰法律,對被告較為有利,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之相關規定。
7、稅捐稽徵法第47條規定,於98年5月27日修正公佈,同月29日施行,其增定第2項「前項規定之人與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不同時,以實際負責業務之人為準。」
規定,除將原條文之「左列」文字用語修正為「下列」,移作第1項;
另修正前法條:「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徒刑之規定,於下列之人適用之…」,修正後法條:「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刑罰之規定,於下列之人適用之…」,將「徒刑」改為「刑罰」,亦即修正前僅適用有期徒刑,修正後刑罰乃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較為有利被告。
(二)論罪科刑: 1、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核被告蕭滄江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被告蕭滄江為頡億公司負責人,具商業會計法第71條所列之商業負責人身分要件。
然其就上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與共犯陳峻珽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依刑法第28條之規定,應論以共同正犯。
2、被告於附表一所示時間,連續為多數不同營業人、填製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會計憑證,及幫助如附表一編號1 所示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之犯行,均時間緊接、手法相同,所犯皆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均係基於概括犯意為之,均為連續犯,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並均加重其刑。
3、按刑法所謂之接續犯,係指行為人之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行,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始足當之。
從而,被告於95年7 月間起至96年2 月間,先後多次填製如附表二所示不實會計憑證,幫助如附表二編號2 、3 、4 、6 、7 所示納稅義務人逃漏如附表二編號2 、3 、4 、6 、7所示稅捐之犯行,各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實施,且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而屬接續犯,應各論以包括一罪。
4、又被告所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係以開具不實統一發票交付他人使用,所犯上開2 罪間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一重之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
5、再按本屬連續犯之數行為,刑法修正施行後,已因法律修正而生阻斷連續犯之法律效果,要無連續犯可言,此部分原則上,應併合處罰,如認應合於接續犯、繼續犯、集合犯等實質上一罪關係者,自得改以一罪論處。
是就數個犯罪行為本質上為連續犯,如該數個行為係跨越95年7 月1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後,則應就刑法修正施行前所論之罪與修正施行後所論之罪,數罪併罰,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最高法院96年度第9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要旨參照)。
又按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之罪名,均在新法施行前者,新法施行後,應依新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部分之數行為,發生在新法施行前者,新法施行後,該部分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若其中部分之一行為或數行為,發生在新法施行後者,該部分不能論以連續犯,是該部分既毋庸贅為新舊法比較,亦不能適用舊法論以連續犯,應分論併罰(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4804號判決意旨、97年度台上字第4441號判決意旨參照)。
是被告於95年6 月30日前所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與95年7 月1 日以後所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其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6、爰審酌被告經營商業,本當遵守國家稅制,誠實納稅,仍不思正途營利,竟起貪念,與陳峻珽以頡億公司名義虛開統一發票交付予附表一、二所示之公司,並使附表一、二所示之公司得以減少應納之營業稅捐,以此不正方式幫助該等公司逃漏稅捐,影響稅捐核課之公平性甚鉅,本不宜輕縱,惟念及被告於偵查期間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一切犯行,態度尚佳,兼衡其素行、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示懲戒。
7、被告本件附表一、二所示犯行均在96年4 月24日以前,復無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所列不予減刑之情形,應依同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就所受宣示之有期徒刑減其刑期至2 分之1 ,並諭知如主文所示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並就減刑後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依同條例第9條、修正前刑法第41條 第1項前段及95年5 月17日修正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之規定定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如後述) 8、另就關於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事涉行為人易刑折算標準金額之多寡與得否易刑處分之限制,固屬刑法第2條第1項所應比適用之範圍,然並不包括在上開有關「罪刑應綜其全部之結果為比較後整體適用」之範圍內,而應分別依其比較之結果,個別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處斷: (1)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列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元以上3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
,配合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現已廢止)規定,係以銀元100元至300元(即新臺幣300元至900元)折算1日。
修正後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則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經比較結果,修正後之法律並非較有利於被告,應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2)是被告如附表一所示犯行,爰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及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前段、現行法規所定貨幣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規定,就被告所為附表一犯行之宣告刑,諭知如主文所示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3)至被告如附表二所示犯行,均於刑法修正生效後所為,該部分自毋庸為新舊法比較,而應逕適用行為時法即95年7月1日生效之新法,諭知如主文所示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併此敘明。
9、定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部分: (1)被告為附表一所示行為時刑法第41條第2項原規定:「併合處罰之數罪,均有前項情形,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同。」
,後於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41條第2項修定為:「前項規定於數罪併罰,其應執行之刑未逾6月者,亦適用之。」
,該條項再於97年12月30日修正、98年1月21日公布及同年9月1日施行,而將該條第2項規定修正為同條第8項「第1項至第3項規定於數罪併罰,其應執行之刑未逾6個月者,亦適用之」,惟因「中華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41條第2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逾6個月者,排除適用同條第1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23條規定有違,並與本院釋字第366號解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經司法院大法官於98年6月19日以釋字第662號解釋在案;
98年9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41條第8項規定遂於98年12月15日再度修正,並於同年12月30日公布為:「第1項至第4項及第7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6月者,亦適用之」,而依同日修正公布之刑法施行法第10條規定:「本法自刑法施行之日施行。
刑法修正條文及本法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日施行」,即上開於98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41條第8項規定亦於公布當日施行。
易言之,數罪併罰之應執行刑逾6月者,於現行刑法第41條第8項98年12月30日施行前後,即有得否易科罰金之別。
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以新法較有利於被告。
而被告所犯各罪宣告刑,均為6月以下之有期徒刑,故此部分所定應執行刑縱逾有期徒刑6月,仍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適用現行刑法第41條第8項及第1項規定,就本件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所定應執行之有期徒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2)末按刑法施行法第3條之1第3項明定:「於94年1月7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即95年7月1日之前,刑法該次修正條文經總統於94年2月2日公布前)犯併合處罰數罪中之一罪,且該數罪均符合刑法第41條第1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者,適用90年1月4日修正之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
,故數罪併罰之數犯罪行為跨越95年7月1日之前後,且數罪均符合刑法第41條第1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即應適用90年1月4日修正之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如易科罰金,以銀元300元即新台幣900元折算一日,始為適法(最高法院98年度台非字第72號判決意旨參照)。
查附表一所示係於刑法修正施行前所犯,揆諸前開說明,本案定應執行之刑時,自應依90年1月4日修正之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諭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300元即新臺幣900元折算一日。
至如附表二所示犯行之犯罪時間均在95年7月1日以後,應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又按數罪併罰,其中部分之裁判易刑標準係依舊法諭知,另部分依新法諭知,合併定刑後之易刑標準,應依刑法第2條之規定,擇有利於受刑人之折算標準適用之(最高法院86年度台非字第87號判決意旨參照),故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本案所定應執行刑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適用修正刑法施行前第41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銀元折算新臺幣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11條前段、第28條、95年7月1 日修正生效前之刑法第56條、第55條後段、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刑法施行法第3條之1第3項,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第11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1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陳麗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1 日
書記官 田宜芳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稅捐稽徵法43第條第1項: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 萬元以下罰金。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附表一:頡億公司開立不實發票之對象(93年1 月至95年6 月)┌──┬──────┬────┬─────┬──────┬────┐
│編號│發票買受人 │發票日期│虛銷之發票│虛銷發票金額│提出申報│
│ │ │ │號碼 │ │營業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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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通電訊社 │94年1月 │DU00000000│284,850 │14,243 │
│ │ │ ├─────┼──────┼────┤
│ │ │ │DU00000000│168,050 │ 8,403 │
│ │ │ ├─────┼──────┼────┤
│ │ │ │DU00000000│478,200 │23,910 │
│ │ │ ├─────┼──────┼────┤
│ │ │ │DU00000000│722,900 │36,145 │
│ │ │ ├─────┼──────┼────┤
│ │ │ │DU00000000│447,150 │22,358 │
│ │ ├────┼─────┼──────┼────┤
│ │ │94年2月 │DU00000000│499,950 │24,998 │
│ │ │ ├─────┼──────┼────┤
│ │ │ │DU00000000│341,650 │17,083 │
│ │ ├────┼─────┼──────┼────┤
│ │ │94年3月 │EU00000000│565,500 │28,275 │
│ │ │ ├─────┼──────┼────┤
│ │ │ │EU00000000│657,750 │32,888 │
│ │ │ ├─────┼──────┼────┤
│ │ │ │EU00000000│508,000 │25,400 │
│ │ ├────┼─────┼──────┼────┤
│ │ │94年4月 │EU00000000│742,000 │37,100 │
│ │ │ ├─────┼──────┼────┤
│ │ │ │EU00000000│610,000 │30,500 │
│ │ │ ├─────┼──────┼────┤
│ │ │ │EU00000000│477,600 │23,880 │
│ │ │ ├─────┼──────┼────┤
│ │ │ │EU00000000│690,000 │34,500 │
│ │ │ ├─────┼──────┼────┤
│ │ │ │EU00000000│455,000 │22,750 │
│ │ │ ├─────┼──────┼────┤
│ │ │ │EU00000000│687,500 │34,375 │
│ │ ├────┼─────┼──────┼────┤
│ │ │93年6月 │ │5,432,725 │271,638 │
│ │ │ │ │ │ │
│ │ ├────┼─────┼──────┼────┤
│ │ │93年10月│ │2,308,275 │115,414 │
├──┼──────┼────┼─────┼──────┼────┤
│ 2 │毓茂有限公司│93年2月 │ │3,709,150 │185,458 │
│ │ ├────┼─────┼──────┼────┤
│ │ │93年4月 │ │3,808,200 │190,411 │
│ │ ├────┼─────┼──────┼────┤
│ │ │93年6月 │ │7,013,450 │350,674 │
│ │ ├────┼─────┼──────┼────┤
│ │ │93年8月 │ │4,979,850 │248,993 │
│ │ ├────┼─────┼──────┼────┤
│ │ │93年10月│ │4,986,700 │249,336 │
├──┼──────┼────┼─────┼──────┼────┤
│ 3 │宇陞有限公司│94年1月 │DU00000000│315,500 │15,775 │
│ │ ├────┼─────┼──────┼────┤
│ │ │94年2月 │DU00000000│191,450 │ 9,573 │
│ │ ├────┼─────┼──────┼────┤
│ │ │94年10月│HU00000000│573,750 │2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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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神通通訊行 │94年1月 │DU00000000│167,500 │8,375 │
│ │ │ ├─────┼──────┼────┤
│ │ │ │DU00000000│283,700 │14,185 │
│ │ │ ├─────┼──────┼────┤
│ │ │ │DU00000000│621,500 │31,075 │
│ │ │ ├─────┼──────┼────┤
│ │ │ │DU00000000│385,800 │19,290 │
│ │ ├────┼─────┼──────┼────┤
│ │ │93年8月 │ │452,200 │22,610 │
│ │ ├────┼─────┼──────┼────┤
│ │ │93年10月│ │4,161,150 │208,058 │
├──┼──────┼────┼─────┼──────┼────┤
│ 5 │展葦工程行 │94年7月 │GU00000000│185,000 │ 9,250 │
│ │ │ ├─────┼──────┼────┤
│ │ │ │GU00000000│130,000 │ 6,500 │
│ │ │ ├─────┼──────┼────┤
│ │ │ │GU00000000│140,000 │ 7,000 │
│ │ │ ├─────┼──────┼────┤
│ │ │ │GU00000000│150,000 │ 7,500 │
│ │ │ ├─────┼──────┼────┤
│ │ │ │GU00000000│120,000 │ 6,000 │
│ │ ├────┼─────┼──────┼────┤
│ │ │94年8月 │GU00000000│100,000 │ 5,000 │
│ │ │ ├─────┼──────┼────┤
│ │ │ │GU00000000│175,000 │ 8,750 │
│ │ ├────┼─────┼──────┼────┤
│ │ │95年1月 │KU00000000│138,200 │ 6,910 │
│ │ ├────┼─────┼──────┼────┤
│ │ │95年2月 │KU00000000│111,800 │ 5,590 │
│ │ ├────┼─────┼──────┼────┤
│ │ │95年5月 │MU00000000│165,000 │ 8,250 │
│ │ ├────┼─────┼──────┼────┤
│ │ │95年6月 │MU00000000│135,000 │ 6,750 │
├──┼──────┼────┼─────┼──────┼────┤
│ 6 │鄭楊實業有限│94年6月 │FU00000000│ 80,000 │ 4,000 │
│ │公司 │ ├─────┼──────┼────┤
│ │ │ │FU00000000│ 70,000 │ 3,500 │
│ │ ├────┼─────┼──────┼────┤
│ │ │94年7月 │GU00000000│100,000 │ 5,000 │
│ │ ├────┼─────┼──────┼────┤
│ │ │94年8月 │GU00000000│100,000 │ 5,000 │
│ │ ├────┼─────┼──────┼────┤
│ │ │94年12月│JU00000000│ 95,500 │ 4,775 │
│ │ │ ├─────┼──────┼────┤
│ │ │ │JU00000000│104,500 │ 5,225 │
│ │ ├────┼─────┼──────┼────┤
│ │ │95年4月 │LU00000000│200,000 │10,000 │
│ │ ├────┼─────┼──────┼────┤
│ │ │95年5月 │MU00000000│135,800 │ 6,790 │
│ │ │ ├─────┼──────┼────┤
│ │ │ │MU00000000│ 64,200 │ 3,210 │
├──┼──────┼────┼─────┼──────┼────┤
│ 7 │禾同水電工程│94年5月 │FU00000000│110,000 │ 5,500 │
│ │行 │ ├─────┼──────┼────┤
│ │ │ │FU00000000│198,000 │ 9,900 │
│ │ │ ├─────┼──────┼────┤
│ │ │ │FU00000000│100,000 │ 5,000 │
│ │ │ ├─────┼──────┼────┤
│ │ │ │FU00000000│125,000 │ 6,250 │
│ │ │ ├─────┼──────┼────┤
│ │ │ │FU00000000│150,000 │ 7,500 │
│ │ │ ├─────┼──────┼────┤
│ │ │ │FU00000000│130,000 │ 6,500 │
│ │ │ ├─────┼──────┼────┤
│ │ │ │FU00000000│ 98,000 │ 4,900 │
│ │ │ ├─────┼──────┼────┤
│ │ │ │FU00000000│130,000 │ 6,500 │
│ │ │ ├─────┼──────┼────┤
│ │ │ │FU00000000│156,000 │ 7,800 │
│ │ │ ├─────┼──────┼────┤
│ │ │ │FU00000000│136,000 │ 6,800 │
│ │ │ ├─────┼──────┼────┤
│ │ │ │FU00000000│168,000 │ 8,400 │
│ │ │ ├─────┼──────┼────┤
│ │ │ │FU00000000│160,000 │ 8,000 │
│ │ │ ├─────┼──────┼────┤
│ │ │ │FU00000000│105,000 │ 5,250 │
│ │ │ ├─────┼──────┼────┤
│ │ │ │FU00000000│138,000 │ 6,900 │
│ │ │ ├─────┼──────┼────┤
│ │ │ │FU00000000│ 96,000 │ 4,800 │
│ │ ├────┼─────┼──────┼────┤
│ │ │95年1月 │KU00000000│138,200 │ 6,910 │
│ │ ├────┼─────┼──────┼────┤
│ │ │95年2月 │KU00000000│111,800 │ 5,590 │
│ │ ├────┼─────┼──────┼────┤
│ │ │95年3月 │LU00000000│115,900 │ 5,795 │
│ │ │ ├─────┼──────┼────┤
│ │ │ │LU00000000│125,800 │ 6,290 │
│ │ │ ├─────┼──────┼────┤
│ │ │ │LU00000000│165,000 │ 8,250 │
│ │ ├────┼─────┼──────┼────┤
│ │ │95年4月 │LU00000000│158,600 │ 7,930 │
│ │ │ ├─────┼──────┼────┤
│ │ │ │LU00000000│134,700 │ 6,735 │
│ │ ├────┼─────┼──────┼────┤
│ │ │95年5月 │MU00000000│145,000 │ 7,250 │
│ │ ├────┼─────┼──────┼────┤
│ │ │95年6月 │MU00000000│155,000 │ 7,750 │
├──┼──────┼────┼─────┼──────┼────┤
│ 8 │尚昌科技有限│94年9月 │HU00000000│ 6,500 │ 325 │
│ │公司 ├────┼─────┼──────┼────┤
│ │ │95年2月 │KU00000000│102,000 │ 5,100 │
│ │ ├────┼─────┼──────┼────┤
│ │ │95年4月 │LU00000000│ 28,650 │ 1,433 │
│ │ ├────┼─────┼──────┼────┤
│ │ │95年5月 │MU00000000│ 15,600 │ 780 │
├──┼──────┼────┼─────┼──────┼────┤
│ 9 │正大水電工程│94年9月 │HU00000000│344,800 │17,240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HU00000000│136,100 │ 6,805 │
│ │ │ ├─────┼──────┼────┤
│ │ │ │HU00000000│298,500 │14,925 │
│ │ │ ├─────┼──────┼────┤
│ │ │ │HU00000000│168,000 │ 8,400 │
│ │ ├────┼─────┼──────┼────┤
│ │ │94年10月│HU00000000│205,000 │10,250 │
│ │ │ ├─────┼──────┼────┤
│ │ │ │HU00000000│186,300 │ 9,315 │
│ │ │ ├─────┼──────┼────┤
│ │ │ │HU00000000│435,800 │21,790 │
│ │ │ ├─────┼──────┼────┤
│ │ │ │HU00000000│225,500 │11,275 │
│ │ │ ├─────┼──────┼────┤
│ │ │ │HU00000000│298,000 │14,900 │
│ │ │ ├─────┼──────┼────┤
│ │ │ │HU00000000│356,000 │17,800 │
│ │ │ ├─────┼──────┼────┤
│ │ │ │HU00000000│146,000 │ 7,300 │
│ │ │ ├─────┼──────┼────┤
│ │ │ │HU00000000│200,000 │10,000 │
│ │ ├────┼─────┼──────┼────┤
│ │ │94年11月│JU00000000│168,000 │ 8,400 │
│ │ │ ├─────┼──────┼────┤
│ │ │ │JU00000000│156,000 │ 7,800 │
│ │ │ ├─────┼──────┼────┤
│ │ │ │JU00000000│123,000 │ 6,150 │
│ │ │ ├─────┼──────┼────┤
│ │ │ │JU00000000│125,000 │ 6,250 │
│ │ │ ├─────┼──────┼────┤
│ │ │ │JU00000000│198,000 │ 9,900 │
│ │ │ ├─────┼──────┼────┤
│ │ │ │JU00000000│154,000 │ 7,700 │
│ │ │ ├─────┼──────┼────┤
│ │ │ │JU00000000│121,000 │ 6,050 │
│ │ │ ├─────┼──────┼────┤
│ │ │ │JU00000000│137,000 │ 6,850 │
│ │ │ ├─────┼──────┼────┤
│ │ │ │JU00000000│137,000 │ 6,850 │
│ │ │ ├─────┼──────┼────┤
│ │ │ │JU00000000│196,000 │ 9,800 │
│ │ │ ├─────┼──────┼────┤
│ │ │ │JU00000000│187,000 │ 9,350 │
│ │ ├────┼─────┼──────┼────┤
│ │ │94年12月│JU00000000│189,000 │ 9,450 │
│ │ │ ├─────┼──────┼────┤
│ │ │ │JU00000000│147,000 │ 7,350 │
│ │ │ ├─────┼──────┼────┤
│ │ │ │JU00000000│145,000 │ 7,250 │
│ │ │ ├─────┼──────┼────┤
│ │ │ │JU00000000│168,000 │ 8,400 │
│ │ │ ├─────┼──────┼────┤
│ │ │ │JU00000000│186,000 │ 9,300 │
│ │ │ ├─────┼──────┼────┤
│ │ │ │JU00000000│139,000 │ 6,950 │
│ │ │ ├─────┼──────┼────┤
│ │ │ │JU00000000│168,000 │ 8,400 │
│ │ │ ├─────┼──────┼────┤
│ │ │ │JU00000000│156,000 │ 7,800 │
│ │ ├────┼─────┼──────┼────┤
│ │ │95年1月 │KU00000000│156,800 │ 7,840 │
│ │ │ ├─────┼──────┼────┤
│ │ │ │KU00000000│139,000 │ 6,950 │
│ │ │ ├─────┼──────┼────┤
│ │ │ │KU00000000│105,600 │ 5,280 │
│ │ │ ├─────┼──────┼────┤
│ │ │ │KU00000000│187,700 │ 9,385 │
│ │ │ ├─────┼──────┼────┤
│ │ │ │KU00000000│125,600 │ 6,280 │
│ │ ├────┼─────┼──────┼────┤
│ │ │95年2月 │KU00000000│110,500 │ 5,525 │
│ │ │ ├─────┼──────┼────┤
│ │ │ │KU00000000│159,800 │ 7,990 │
│ │ │ ├─────┼──────┼────┤
│ │ │ │KU00000000│184,500 │ 9,225 │
│ │ │ ├─────┼──────┼────┤
│ │ │ │KU00000000│130,500 │ 6,525 │
│ │ ├────┼─────┼──────┼────┤
│ │ │95年3月 │LU00000000│130,390 │ 6,520 │
│ │ │ ├─────┼──────┼────┤
│ │ │ │LU00000000│143,000 │ 7,150 │
│ │ │ ├─────┼──────┼────┤
│ │ │ │LU00000000│197,800 │ 9,890 │
│ │ │ ├─────┼──────┼────┤
│ │ │ │LU00000000│157,300 │ 7,865 │
│ │ │ ├─────┼──────┼────┤
│ │ │ │LU00000000│125,500 │ 6,275 │
│ │ │ ├─────┼──────┼────┤
│ │ │ │LU00000000│185,600 │ 9,280 │
│ │ ├────┼─────┼──────┼────┤
│ │ │95年4月 │LU00000000│119,800 │ 5,990 │
│ │ │ ├─────┼──────┼────┤
│ │ │ │LU00000000│156,000 │ 7,800 │
│ │ │ ├─────┼──────┼────┤
│ │ │ │LU00000000│174,600 │ 8,730 │
│ │ │ ├─────┼──────┼────┤
│ │ │ │LU00000000│130,700 │ 6,535 │
│ │ │ ├─────┼──────┼────┤
│ │ │ │LU00000000│185,700 │ 9,285 │
│ │ │ ├─────┼──────┼────┤
│ │ │ │LU00000000│163,810 │ 8,191 │
│ │ │ ├─────┼──────┼────┤
│ │ │ │LU00000000│129,800 │ 6,490 │
│ │ ├────┼─────┼──────┼────┤
│ │ │95年5月 │MU00000000│115,000 │ 5,750 │
│ │ │ ├─────┼──────┼────┤
│ │ │ │MU00000000│185,600 │ 9,280 │
│ │ │ ├─────┼──────┼────┤
│ │ │ │MU00000000│130,000 │ 6,500 │
│ │ │ ├─────┼──────┼────┤
│ │ │ │MU00000000│130,300 │ 6,515 │
│ │ │ ├─────┼──────┼────┤
│ │ │ │MU00000000│185,700 │ 9,285 │
│ │ │ ├─────┼──────┼────┤
│ │ │ │MU00000000│105,000 │ 5,250 │
│ │ │ ├─────┼──────┼────┤
│ │ │ │MU00000000│119,000 │ 5,950 │
│ │ │ ├─────┼──────┼────┤
│ │ │ │MU00000000│170,000 │ 8,500 │
│ │ │ ├─────┼──────┼────┤
│ │ │ │MU00000000│108,000 │ 5,400 │
│ │ │ ├─────┼──────┼────┤
│ │ │ │MU00000000│128,000 │ 6,400 │
│ │ ├────┼─────┼──────┼────┤
│ │ │95年6月 │MU00000000│167,800 │ 8,390 │
│ │ │ ├─────┼──────┼────┤
│ │ │ │MU00000000│119,800 │ 5,990 │
│ │ │ ├─────┼──────┼────┤
│ │ │ │MU00000000│157,300 │ 7,865 │
│ │ │ ├─────┼──────┼────┤
│ │ │ │MU00000000│145,500 │ 7,275 │
│ │ │ ├─────┼──────┼────┤
│ │ │ │MU00000000│143,000 │ 7,150 │
│ │ │ ├─────┼──────┼────┤
│ │ │ │MU00000000│130,800 │ 6,540 │
│ │ │ ├─────┼──────┼────┤
│ │ │ │MU00000000│163,800 │ 8,190 │
│ │ │ ├─────┼──────┼────┤
│ │ │ │MU00000000│129,800 │ 6,490 │
│ │ │ ├─────┼──────┼────┤
│ │ │ │MU00000000│166,000 │ 8,300 │
│ │ │ ├─────┼──────┼────┤
│ │ │ │MU00000000│174,600 │ 8,730 │
│ │ │ ├─────┼──────┼────┤
│ │ │ │MU00000000│125,000 │ 6,250 │
├──┼──────┼────┼─────┼──────┼────┤
│10 │廣德工程有限│93年12月│ │10,153,725 │507,688 │
│ │公司 │ │ │ │ │
├──┼──────┼────┼─────┼──────┼────┤
│11 │昇業通信有限│94年12月│JU00000000│155,000 │ 7,750 │
│ │公司 │ ├─────┼──────┼────┤
│ │ │ │JU00000000│145,000 │ 7,250 │
│ │ ├────┼─────┼──────┼────┤
│ │ │95年1月 │KU00000000│148,500 │ 7,425 │
│ │ │ ├─────┼──────┼────┤
│ │ │ │KU00000000│130,600 │ 6,530 │
│ │ │ ├─────┼──────┼────┤
│ │ │ │KU00000000│119,800 │ 5,990 │
│ │ ├────┼─────┼──────┼────┤
│ │ │95年2月 │KU00000000│108,500 │ 5,425 │
│ │ │ ├─────┼──────┼────┤
│ │ │ │KU00000000│156,900 │ 7,845 │
│ │ │ ├─────┼──────┼────┤
│ │ │ │KU00000000│135,700 │ 6,785 │
│ │ ├────┼─────┼──────┼────┤
│ │ │95年3月 │LU00000000│125,700 │ 6,285 │
│ │ │ ├─────┼──────┼────┤
│ │ │ │LU00000000│145,700 │ 7,285 │
│ │ │ ├─────┼──────┼────┤
│ │ │ │LU00000000│144,800 │ 7,240 │
│ │ │ ├─────┼──────┼────┤
│ │ │ │LU00000000│109,800 │ 5,490 │
│ │ ├────┼─────┼──────┼────┤
│ │ │95年4月 │LU00000000│108,400 │ 5,420 │
│ │ │ ├─────┼──────┼────┤
│ │ │ │LU00000000│ 98,500 │ 4,925 │
│ │ │ ├─────┼──────┼────┤
│ │ │ │LU00000000│134,600 │ 6,730 │
│ │ │ ├─────┼──────┼────┤
│ │ │ │LU00000000│132,500 │ 6,625 │
│ │ ├────┼─────┼──────┼────┤
│ │ │95年5月 │MU00000000│175,000 │ 8,750 │
│ │ │ ├─────┼──────┼────┤
│ │ │ │MU00000000│185,000 │ 9,250 │
│ │ │ ├─────┼──────┼────┤
│ │ │ │MU00000000│109,000 │ 5,450 │
│ │ │ ├─────┼──────┼────┤
│ │ │ │MU00000000│170,000 │ 8,500 │
│ │ ├────┼─────┼──────┼────┤
│ │ │95年6月 │MU00000000│168,000 │ 8,400 │
│ │ │ ├─────┼──────┼────┤
│ │ │ │MU00000000│135,000 │ 6,750 │
│ │ │ ├─────┼──────┼────┤
│ │ │ │MU00000000│155,000 │ 7,750 │
│ │ │ ├─────┼──────┼────┤
│ │ │ │MU00000000│103,000 │ 5,150 │
├──┼──────┼────┼─────┼──────┼────┤
│12 │友全興實業有│93年2月 │ │3,144,100 │157,205 │
│ │限公司 │ │ │ │ │
│ │ ├────┼─────┼──────┼────┤
│ │ │93年4月 │ │2,862,650 │143,133 │
└──┴──────┴────┴─────┴──────┴────┘
附表二:頡億公司開立不實發票之對象(95年7 月至96年2 月)┌──┬─────┬────┬─────┬────┬─────┐
│編號│發票買受人│發票日期│虛銷之發票│虛銷發票│提出申報營│
│ │ │ │號碼 │金額 │業稅額 │
├──┼─────┼────┼─────┼────┼─────┤
│ 1 │佳新通信有│95年8月 │NU00000000│376,500 │18,825 │
│ │限公司 │ ├─────┼────┼─────┤
│ │ │ │NU00000000│386,600 │19,330 │
├──┼─────┼────┼─────┼────┼─────┤
│ 2 │鄭楊實業有│95年7月 │NU00000000│ 81,400 │ 4,070 │
│ │限公司 │ ├─────┼────┼─────┤
│ │ │ │NU00000000│118,600 │ 5,930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105,800 │ 5,290 │
│ │ │ ├─────┼────┼─────┤
│ │ │ │PU00000000│ 94,200 │ 4,710 │
├──┼─────┼────┼─────┼────┼─────┤
│ 3 │禾同水電工│95年7月 │NU00000000│128,500 │ 6,425 │
│ │程行 │ ├─────┼────┼─────┤
│ │ │ │NU00000000│136,800 │ 6,840 │
│ │ ├────┼─────┼────┼─────┤
│ │ │95年8月 │NU00000000│125,500 │ 6,275 │
│ │ │ ├─────┼────┼─────┤
│ │ │ │NU00000000│109,200 │ 5,460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115,200 │ 5,760 │
│ │ │ ├─────┼────┼─────┤
│ │ │ │PU00000000│144,500 │ 7,225 │
│ │ │ ├─────┼────┼─────┤
│ │ │ │PU00000000│105,800 │ 5,290 │
│ │ ├────┼─────┼────┼─────┤
│ │ │95年10月│PU00000000│134,500 │ 6,725 │
│ │ ├────┼─────┼────┼─────┤
│ │ │95年11月│QU00000000│114,500 │ 5,725 │
│ │ │ ├─────┼────┼─────┤
│ │ │ │QU00000000│146,200 │ 7,310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03,700 │ 5,185 │
│ │ │ ├─────┼────┼─────┤
│ │ │ │QU00000000│135,600 │ 6,780 │
├──┼─────┼────┼─────┼────┼─────┤
│ 4 │尚昌科技有│95年8月 │NU00000000│ 32,790 │ 1,640 │
│ │限公司 │ ├─────┼────┼─────┤
│ │ │ │NU00000000│ 13,600 │ 680 │
│ │ │ ├─────┼────┼─────┤
│ │ │ │NU00000000│ 4,680 │ 234 │
│ │ ├────┼─────┼────┼─────┤
│ │ │95年9月 │PU00000000│ 5,500 │ 275 │
│ │ ├────┼─────┼────┼─────┤
│ │ │96年2月 │RU00000000│ 48,500 │ 2,425 │
│ │ │ ├─────┼────┼─────┤
│ │ │ │RU00000000│ 51,500 │ 2,575 │
├──┼─────┼────┼─────┼────┼─────┤
│ 5 │正大水電工│95年9月 │PU00000000│ 93,829 │ 4,691 │
│ │程股份有限│ ├─────┼────┼─────┤
│ │公司 │ │PU00000000│ 98,000 │ 4,900 │
│ │ │ ├─────┼────┼─────┤
│ │ │ │PU00000000│139,600 │ 6,980 │
│ │ │ ├─────┼────┼─────┤
│ │ │ │PU00000000│125,800 │ 6,290 │
│ │ │ ├─────┼────┼─────┤
│ │ │ │PU00000000│114,200 │ 5,710 │
├──┼─────┼────┼─────┼────┼─────┤
│ 6 │名鼎科技股│95年10月│PU00000000│675,000 │ 33,750 │
│ │份有限公司│ ├─────┼────┼─────┤
│ │ │ │PU00000000│675,000 │ 33,750 │
│ │ │ ├─────┼────┼─────┤
│ │ │ │PU00000000│756,000 │ 37,800 │
│ │ │ ├─────┼────┼─────┤
│ │ │ │PU00000000│540,000 │ 27,000 │
│ │ │ ├─────┼────┼─────┤
│ │ │ │PU00000000│463,050 │ 23,153 │
│ │ ├────┼─────┼────┼─────┤
│ │ │96年1月 │RU00000000│500,000 │ 25,000 │
│ │ │ ├─────┼────┼─────┤
│ │ │ │RU00000000│750,000 │ 37,500 │
│ │ │ ├─────┼────┼─────┤
│ │ │ │RU00000000│450,000 │ 22,500 │
│ │ │ ├─────┼────┼─────┤
│ │ │ │RU00000000│495,000 │ 24,750 │
│ │ ├────┼─────┼────┼─────┤
│ │ │96年2月 │RU00000000│625,000 │ 31,250 │
│ │ │ ├─────┼────┼─────┤
│ │ │ │RU00000000│625,000 │ 31,250 │
│ │ │ ├─────┼────┼─────┤
│ │ │ │RU00000000│375,000 │ 18,750 │
├──┼─────┼────┼─────┼────┼─────┤
│ 7 │昇業通信有│95年11月│QU00000000│104,500 │ 5,225 │
│ │限公司 │ ├─────┼────┼─────┤
│ │ │ │QU00000000│120,800 │ 6,040 │
│ │ │ ├─────┼────┼─────┤
│ │ │ │QU00000000│103,800 │ 5,190 │
│ │ │ ├─────┼────┼─────┤
│ │ │ │QU00000000│104,200 │ 5,210 │
│ │ │ ├─────┼────┼─────┤
│ │ │ │QU00000000│115,800 │ 5,790 │
│ │ │ ├─────┼────┼─────┤
│ │ │ │QU00000000│ 96,700 │ 4,835 │
│ │ ├────┼─────┼────┼─────┤
│ │ │95年12月│QU00000000│105,200 │ 5,260 │
│ │ │ ├─────┼────┼─────┤
│ │ │ │QU00000000│ 96,700 │ 4,835 │
│ │ │ ├─────┼────┼─────┤
│ │ │ │QU00000000│113,900 │ 5,695 │
│ │ │ ├─────┼────┼─────┤
│ │ │ │QU00000000│112,800 │ 5,640 │
│ │ │ ├─────┼────┼─────┤
│ │ │ │QU00000000│125,600 │ 6,280 │
│ │ ├────┼─────┼────┼─────┤
│ │ │96年2月 │RU00000000│135,600 │ 6,780 │
│ │ │ ├─────┼────┼─────┤
│ │ │ │RU00000000│143,800 │ 7,190 │
│ │ │ ├─────┼────┼─────┤
│ │ │ │RU00000000│125,700 │ 6,285 │
│ │ │ ├─────┼────┼─────┤
│ │ │ │RU00000000│104,800 │ 5,240 │
│ │ │ ├─────┼────┼─────┤
│ │ │ │RU00000000│123,600 │ 6,180 │
│ │ │ ├─────┼────┼─────┤
│ │ │ │RU00000000│108,500 │ 5,425 │
│ │ │ ├─────┼────┼─────┤
│ │ │ │RU00000000│119,400 │ 5,970 │
│ │ │ ├─────┼────┼─────┤
│ │ │ │RU00000000│138,600 │ 6,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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