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08,附民,613,2020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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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613號
原 告 陳渼澄

訴訟代理人 錢炳村律師
被 告 黎寶珠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08年度訴字第881號殺人未遂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健順
法 官 張詠晶
法 官 湯淑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劉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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