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11,聲,268,2022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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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68號
聲 請 人 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葛長林
代 理 人 練家雄律師
相 對 人
即 被 告 李忠哲



陳世欣


王裕衡



吳承恩



相對人 即
上 四 人
選任辯護人 徐仕瑋律師
鄭勵堅律師
李佳玲律師
相 對 人 王詩雅
相 對 人
即 被 告 穎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王嘉煌
相對人 即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徐仕瑋律師
周芳儀律師
張君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本院109年度智訴字第5號、第6 號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聲請對相對人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張君憶律師就本院一○九年度智訴字第五號、第六號案件,如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訴訟資料關於聲請人所有之營業秘密,不得為實施本院一○九年度智訴字第五號、第六號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

限制相對人張君憶律師檢閱、抄錄或攝影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留存附表二及附表四所示之訴訟資料。

相對人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吳承恩、穎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王嘉煌就本院一○九年度智訴字第五號、第六號案件,如附表五所示之訴訟資料中關於聲請人如附表七、附表八所示之營業秘密及如附表六所示之訴訟資料中關於聲請人如附表九所示之營業秘密,均不得為實施本院一○九年度智訴字第五號、第六號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且不得抄錄、影印、攝影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留存附表五及附表六所示之訴訟資料。

相對人徐仕瑋律師、鄭勵堅律師、李佳玲律師、周芳儀律師、張君憶律師及王詩雅就本院一○九年度智訴字第五號、第六號案件,如附表五所示之訴訟資料中關於聲請人如附表七、附表八所示之營業秘密及如附表六所示之訴訟資料中關於聲請人如附表九所示之營業秘密,均不得為實施本院一○九年度智訴字第五號、第六號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

相對人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吳承恩、穎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王嘉煌、徐仕瑋律師、鄭勵堅律師、李佳玲律師、周芳儀律師、張君憶律師及王詩雅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有遷移時,應向法院陳明。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㈠追加應受秘密保持命令暨限制閱覽之人:張君憶律師(即被告穎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穎崴公司】之辯護人)。

㈡應受命令保護之卷證資料:如本院民國110年1月22日109年度聲字第1669號刑事裁定如附表一至附表四所示之證據資料關於聲請人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旺矽公司)所有「垂直式探針卡相關產品」之生產技術、製程方法、製程環節、設備規格、產品照片、研發成本與銷售價格資訊、產品開發專案計畫資訊、市場分析資訊等營業秘密,暨聲請人對於其所有之營業秘密、技術所採取之各項保密措施。

㈢上開應受命令保護之證據資料,前經本院以前揭裁定對於相關人員核發秘密保持命令。

今因被告穎崴公司原選任辯護人胡雅筑律師及趙昕姸律師均已解除委任,且另委任相對人張君憶律師為本案之選任辯護人為本案訴訟之進行,為免其將本案聲請人之營業秘密作為訴訟外目的之使用,致聲請人受有重大損害之虞,或洩漏與本案被告犯行無關之訴訟資料,自有必要對其一併核發秘密保持命令及限制閱覽訴訟資料之必要,以求本院秘密保持命令之一致性,並保障聲請人對於上開卷證之營業秘密等語。

㈣另聲請人於本院109年度智訴第5號、第6號案件審理程序中,經本院於110年4月19日諭知陳報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670號偵查卷一第54頁以下,關於相對人即被告李忠哲及王裕衡所重製之營業秘密檔案輸出列印成紙本文件,聲請人遂於110年6月18日陳報檢附如附表五所示之相對人即被告李忠哲及王裕衡所重製營業秘密檔案之輸出列印紙本資料(即該110年6月18日刑事陳報狀之附件3-1至附件3-3及附件4-1至附件4-6),聲請人茲整理如附表五編號1至編號3所示紙本文件中(相對人即被告李忠哲部分),有如附表六(即陳報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㈨狀附表一)所示聲請人之營業秘密;

而如附表五編號4至編號9所示紙本文件中(相對人即被告王裕衡部分),有如附表七(即陳報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㈨狀附表二)所示聲請人之營業秘密。

而該等資料亦均為聲請人所有研發、設計、產品與關鍵元件等營業秘密。

且聲請人已對前揭營業秘密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詳如聲請人於109年7月3日提出之刑事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暨限制閱覽狀第5頁及第6頁所載,爰再追加聲請對上開相對人即被告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吳承恩、穎崴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王嘉煌就附表五所示之資料關於聲請人所有之如附表七、附表八所示之營業秘密,不得為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且不得抄錄、影印、攝影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留存附表五所示之訴訟資料。

另對相對人徐仕瑋律師、鄭勵堅律師、李佳玲律師、周芳儀律師、張君憶律師及王詩雅就附表五所示之資料關於聲請人如附表七及附表八所示之營業秘密,不得為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等語。

㈤又聲請人前依本院109年度聲字935號裁定准許複印如本件附表六所示之紙本資料(即111年3月18日陳報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九)狀附件1至附件14所示之資料,亦即相對人即被告陳世欣之扣案紙本文件部分),經聲請人確認後,其中有如附表九(即111年3月18日陳報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九)狀附表三)所示之營業秘密。

而該等資料亦均為聲請人所有研發、設計、產品與關鍵元件等營業秘密。

且聲請人已對前揭營業秘密採取合理保密措施,且聲請人已對前揭營業秘密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詳如聲請人於109年7月3日提出之刑事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暨限制閱覽狀第5頁及第6頁所載,爰再追加聲請對上開相對人即被告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吳承恩、穎崴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王嘉煌就附表六所示之資料中關於聲請人所有之如附表九所示之營業秘密,不得為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且不得抄錄、影印、攝影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留存附表六所示之訴訟資料。

另對相對人徐仕瑋律師、鄭勵堅律師、李佳玲律師、周芳儀律師、張君憶律師及王詩雅就附表六所示之資料中關於聲請人如附表九所示之營業秘密,不得為刑事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等語。

二、按訴訟資料涉及營業秘密者,法院得依聲請不公開審判;亦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限制卷宗或證物之檢閱、抄錄或攝影,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4條定有明文。

又當事人或第三人就其持有之營業秘密,經釋明符合下列情形者,法院得依該當事人或第三人之聲請,對他造當事人、代理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發秘密保持命令:一、當事人書狀之內容,記載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或已調查或應調查之證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

二、為避免因前款之營業秘密經開示,或供該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有妨害該當事人或第三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致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

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就該營業秘密,不得為實施該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之,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示,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項所明定,並依同法第30條規定,於審理第23條(智慧財產刑事)案件或其附帶民事訴訟時,準用之。

又關於應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以得因本案接觸該營業秘密之人為限。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21條第1項前段亦有明文。

三、經查:㈠聲請人旺矽公司前曾就如附表一、附表三所示之證據資料關於屬於聲請人所有「垂直式探針卡相關產品」之生產技術、製程方法、製程環節、設備規格、產品照片、研發成本與銷售價格資訊、產品開發專案計畫資訊、市場分析資訊等營業秘密,暨聲請人對於其所有之營業秘密、技術所採取之各項保密措施。

聲請對本案訴訟相關相對人(包括被告等人及其等選任辯護人與律師助理)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經本院審理後,分別以本院以109年度聲字第915號、第1320號及第1446號、第1669號裁定准許等情,業據本院調取本院109年度聲字第915號、第1320號及第1446號、第1669號卷宗核閱無訛。

而今本案相對人即被告穎崴公司另委任張君憶律師為本案之選任辯護人,其對本案訴訟之進行,其有到庭、閱卷接觸聲請人如附表一及附表三所示營業秘密之需要。

依上開規定,並為兼顧聲請人之權益、被告及其辯護人之訴訟防禦權,與本案訴訟之進行,自有就本院109年度聲字第1669號裁定所指聲請人之營業秘密,對該裁定未拘束之被告穎崴公司之選任辯護人即張君憶律師核發秘密保持命令之必要,是聲請人上揭所請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㈡又如附表二及附表四所示之資料亦為聲請人所有之營業秘密,聲請人前經表示皆非在本案起訴範圍,現階段尚難認與本案刑事訴訟有何關連性或與何待證事項相關,本院審酌前情,如附表二及附表四所示訴訟資料應限制相對人張君憶律師閱覽、抄錄或攝影。

至本案審理程序進行中,倘因審理進度、調查證據範圍而有開示之必要者,本院當另行就此部分再為適當處理。

㈢聲請人前曾就如附表五所示之證據資料中關於附表七及附表八所示之營業秘密;

如附表六所示之證據資料中關於附表九所示之營業秘密,均屬於聲請人所有「垂直式探針卡相關產品」之研發、設計、產品與關鍵元件等營業秘密,且聲請人已對前揭營業秘密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該營業秘密如經開示,或供該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有妨害當事人或第三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而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但為兼顧相對人防禦權之行使,俾能充分提出答辯,認此部分秘密保持命令之聲請經核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㈣又聲請人與相對人即被告穎崴公司經營業務有所重疊,兩者具有高度競爭關係,又相對人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及吳承恩均在相對人即被告穎崴公司任職,如渠等可留存附表五及附表六所示之訴訟資料,無疑增加聲請人營業秘密外流,遭訴訟外使用之風險,確有可能對於聲請人之營運造成危害,是就本件相對人即被告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及吳承恩、穎崴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王嘉煌等人不得抄錄、影印、攝影或以其他方式留存附表五及附表六所示之訴訟資料,亦應予准許。

㈤再按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其住所或居所有遷移時,應向法院陳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27條第3項定有明文,因此受秘密保持命令之相對人李忠哲、陳世欣、王裕衡、吳承恩、穎崴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王嘉煌、徐仕瑋律師、鄭勵堅律師、李佳玲律師、周芳儀律師、張君憶律師及王詩雅,於住所或居所遷移時,應向本院陳明,併此敘明。

四、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4條、第30條、第11條第1項、第13條第1項,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第21條、第27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8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魏瑞紅
法 官 陳麗芬
法 官 華澹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吳羽君

附表一(即本院109年度聲字第1669號裁定附表一):編號 分類 項目 營業秘密名稱 108 年度偵字第5234號卷三第32頁所附光碟內之電磁紀錄 1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準則 1-1 Probe card機械設計 【告證99】之電磁紀錄 1-2 PH設計規範 【告證100】之電磁紀錄 1-3 Film設計規範 【告證101】之電磁紀錄 1-4 VPC Check List設計查檢表 【告證102】之電磁紀錄 1-5 探針卡關鍵元件之迴焊尺寸 【告證104】之電磁紀錄 2 垂直式探針卡生產製作資料 2-1 探針頭(PH) 仕樣書(針對輝達公司,英文名稱為NVIDIACoporation,以下稱輝達公司)製造序號:MVP161482H-0001MVP162354H-0001MVP162355H-0001 【告證105-1】【告證105-2】【告證105-3】之電磁紀錄 2-2 空間轉換器(ST) 仕樣書(針對輝達公司)製造序號:MVP162353S-0001 【告證106】之電磁紀錄 3 垂直式探針卡檢驗與製作作業指導書資訊 3-1 PCB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07】之電磁紀錄 3-2 微孔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08】之電磁紀錄 3-3 Substrate 外觀限度樣本 【告證109】之電磁紀錄 3-4 VPC Substrate 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10】之電磁紀錄 3-5 PCB 外觀判定標準一覽表 【告證111】之電磁紀錄 3-6 客戶支給pcb 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12】之電磁紀錄 3-7 PROBE CARD加工件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13】之電磁紀錄 3-8 VPC 加工零件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14】之電磁紀錄 3-9 Cobra 針檢驗作業指導書 【告證115】之電磁紀錄 3-10 VPC Substrate 供應商檢驗規範 【告證116】之電磁紀錄 3-11 進料檢驗管理辦法 【告證117】之電磁紀錄 3-12 包材檢驗規範 【告證118】之電磁紀錄 3-13 進料PCB 檢驗單 【告證119】之電磁紀錄 4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資訊 4-1 輝達公司探針卡之3D及2D 設計圖 【告證123】之電磁紀錄 4-2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資訊Pin Assignment (PA檔) 【告證126】之電磁紀錄 5 探針特性檢驗 機 台(ProbeAnalysisSystem ,簡稱:PAS) 5-1 探針特性檢驗機台設計圖 【告證128】之電磁紀錄 6 垂直式探針卡關鍵元件 6-1 垂直式探針設計圖 【告證129】之電磁紀錄 6-2 Film設計圖 【告證123】之電磁紀錄 7 垂直式探針卡檢驗工具 7-1 CAM量測治具設計圖 【告證130】之電磁紀錄 8 產品開發專案計畫資訊 8-1 RP7 新產品開發專案計畫 【告證131】之電磁紀錄 8-2 MPPT新產品開發專案計畫 【告證132】之電磁紀錄 9 垂直式探針卡市場分析資訊 技術路徑(TRM)分析 【告證134】之電磁紀錄
附表二(即本院109年度聲字第1669號裁定附表二):編號 分類 項目 營業秘密名稱 108 年度偵字第5234號卷三第32頁所附光碟內之電磁紀錄 1 製作作業指導書資訊 1-1 VPC PH整卡Run In作業指導書 【告證120】之電磁紀錄 1-2 VPC PH換針作業指導書(半固定Film) 【告證121】之電磁紀錄 1-3 VPC PH磨針(精修)作業指導書(Point) 【告證122】之電磁紀錄 2 龍門式顯微鏡設計資訊 2-1 設計圖檔 【告證127】之電磁紀錄 2-2 BOM表 【告證127】之電磁紀錄 3 產品開發專案計畫資訊 3-1 3DS100II開發專案 【告證133】之電磁紀錄 4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準則 ME-Design-Flow 【告證103】之電磁紀錄
附表三 (即本院109年度聲字第1669號裁定附表三):編號 分類 項目 營業秘密名稱 所在卷頁 1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準則 1-1 Probe card機械設計 見108年度偵字第5234號卷三第81頁至第97頁、108偵11670卷一第54頁 1-2 PH設計規範 見108年度偵字第5234 號卷一第103頁至第104頁正面、卷二第291頁、卷三第98頁至第103頁、107年度他字第388號卷四第292頁反面至第293頁正面、卷五第30至32頁、108偵11670卷一第54頁 1-3 Film設計規範 見108 偵5234卷一第104反面、卷二第292頁、卷三第104 頁至第113頁、109偵611卷一第111頁、107他388號卷四第291頁反面至第292 頁正面、卷五第27至第29頁、 1-4 VPC Check List設計查檢表 見108偵5234號卷三第114頁至第122 頁 1-5 探針卡關鍵元件之迴焊尺寸 見108 偵5234卷三第128 頁至第134 頁、108偵11670卷一第55頁反面) 2 垂直式探針卡生產製作資料 2-1 探針頭(PH) 仕樣書(針對輝達公司,英文名為nVIDIDA)製造序號:MVP161482H-0001MVP162354H-0001MVP162355H-0001 見108偵5234 號卷三第135頁至第180頁108偵11670卷一第55頁) 2-2 空間轉換器(ST) 仕樣書(針對輝達公司)製造序號:MVP162353S-0001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5頁、108偵5234卷二第143頁 3 垂直式探針卡檢驗與製作作業指導書資訊 3-1 PCB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5234卷三第181頁至第205頁、108偵5234卷二第303頁、108 偵11670 卷一第57頁 3-2 微孔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5234卷二第304頁、卷三第206頁至第237頁、108 偵11670 卷一第57頁 3-3 Substrate 外觀限度樣本 見108偵5234卷二第305頁、卷三第238頁至第242頁、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4 VPC Substrate 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 偵5234卷一第146頁至第147頁反面、卷二第306 頁、卷三第243頁至第262頁、107他388號卷三第159頁反面至第161頁、第163頁至第171頁反面、卷五第63至第66頁、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第76頁至第77頁 3-5 PCB 外觀判定標準一覽表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6 客戶支給pcb 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7 PROBE CARD加工件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8 VPC 加工零件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9 Cobra 針檢驗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10 VPC Substrate 供應商檢驗規範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11 進料檢驗管理辦法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12 包材檢驗規範 見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3-13 進料PCB 檢驗單 見107他388號卷二第198頁正反面、卷二第199頁至第200頁反面、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 4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資訊 4-1 輝達公司探針卡之3D及2D 設計圖 見108偵5234卷一第102頁正反面、第105頁正反面、卷三第292頁至第294頁、107他388號卷四第126頁至第128頁、第293頁反面至第294頁反面、卷五第33頁至第34頁、108偵11670卷一第第55頁 4-2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資訊Pin Assignment (PA檔) 見108偵5234卷三第318頁至第329頁、108偵11670卷一第57頁至第58頁 5 探針特性檢驗 機 台(ProbeAnalysisSystem ,簡稱:PAS) 5-1 探針特性檢驗機台設計圖 108年度偵字第5234號卷三第331頁、108偵11670卷一第54頁反面 5-2 探針特性檢驗機台規格與功能說明 見108偵5234號卷二第293頁、109偵611號卷一第113頁、第117頁、108偵11670卷一第54頁反面 6 垂直式探針卡關鍵元件 6-1 垂直式探針設計圖 見108偵5234卷三第332頁至第336頁 6-2 探針卡結構改善模擬比較 見108偵5234卷三第32頁 6-3 IP(Interposer)能力比較表 見107他388號卷二第148頁至第149頁反面 7 垂直式探針卡檢驗工具 7-1 CAM量測治具設計圖 見108 偵5234號卷二第118頁至第119頁、第249頁至251頁、卷三第337頁、108偵字11670 卷一第59頁、第79頁、卷二第24頁正面、第25頁正面 7-2 磨針治具設計圖 見108 偵5234號卷二第126頁反面至第127頁反面、107他388號卷四第124 反面至第125 頁反面、卷五第12頁至第13頁 8 產品開發專案計畫資訊 8-1 RP7 新產品開發專案計畫 見108偵5234 卷一第56頁反面至第57頁反面、卷三第338 頁至第341 頁、107他388卷一第45-1頁正反面及第151頁至第154頁反面、卷四第15頁正反面、第24頁反面至第25頁反面及第35頁至第38頁、卷五第2頁至第4頁、108偵11670號卷一第60 頁反面至第61頁反面 8-2 MPPT新產品開發專案計畫 見108偵5234號卷一第58頁反面至第60頁正面、卷三第342 頁、第343頁至第356頁、107他388卷一第45-1頁正、反面及第151頁至第154頁反面、卷四第15頁正反面、第26至第27頁及第39頁、卷五第6頁至第9頁、108偵11670號卷一第62頁反面至第64頁正面 9 垂直式探針卡市場分析資訊 技術路徑(TRM)分析 見108偵5234卷三第362頁至第366頁 10 聲請人垂直式探針卡產品照片及示意圖等資訊 聲請人垂直式探針卡產品照片及示意圖等資訊(就李忠哲等四人重製部分) 見107他388卷一第27頁反面至第28頁、第167頁正反面、第171頁至第175頁、第176頁至第181頁、第187頁、卷二第238 頁至第239頁、108偵5234卷二第315頁至第316頁 11 11-1 李忠哲重製營業秘密 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卷一第33 頁、第45頁及第161 頁反面、卷四第14頁 及第28頁反面、卷五 第5頁、第10頁、108 偵11670 卷一第54頁 正反面、第62頁正面 、第64頁反面、第92 頁反面 11-2 陳世欣重製營業秘密 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卷一第35 頁、第53頁及第162 頁反面至第163 頁、 卷四第29頁反面至第 30頁反面及第246 頁 、第252頁、第295頁 反面至第296 頁反面 、108偵11670卷一第 55頁至第56頁、第68 頁反面、第73頁、第 94頁正反面 11-3 王裕衡重製營業秘密 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卷一第40 頁、第78頁、第165 頁、卷三第147頁、 卷四第34頁、108偵 11670卷一第57頁至 第58頁、第93頁正反 面 11-4 吳承恩重製營業秘密 細項與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卷一第36 頁及第60頁反面、卷 四第31頁至第32頁正 面、第89頁反面、第 96頁、第129頁反面 至第130頁反面、108 偵11670卷一第59頁 、第95頁 12 刑事搜索、 扣押之聲請 人營業秘密 12-1 李忠哲重製之聲請人 營業秘密 見108 偵5234卷二第 138頁、第347頁、10 8偵11670卷一第54頁 12-2 陳世欣重製之聲請人 營業秘密 見108偵5234號卷一 第107頁至第110頁反 面、卷二第140頁至 第149頁反面及第348 頁、108偵11670卷一 第55頁至第56頁 12-3 王裕衡重製之聲請人 營業秘密 見108偵5234號卷二 第138頁反面至第139 頁反面、第349 頁、 108偵11670卷一第57 頁至第58頁 12-4 吳承恩重製之告證84 聲請人營業秘密 見108 偵5234號卷二 第118頁至第120頁反 面、第150頁、第350 頁、108偵11670卷一 第59頁 13 聲請人垂直 式控針卡廠 內環境照片 聲請人垂直式探針卡 廠環境照片 見107他388卷一第23 頁反面至第26頁反面 、109他611號卷一第 136頁反面至第139頁 反面 14 聲請人垂直 式探針卡設 計流程與時 程 聲請人垂直式探針卡 設計流程與時程 見107他388卷五第36 頁、108偵5234號卷 一第106頁 15 研發成本 與銷售資 訊 15-1 輝達公司TU104 產品 報價、訂單與營業損 失資訊 見108偵5234卷二第 328頁、109偵611號 卷第68頁至第69頁、 第78頁至第第81頁 15-2 92-108年研發費用 及統計圖表 見108偵5234號卷二 第332頁至333頁 16 聲請人設計 、製造輝達 公司產品之 營業秘密 輝達公司產品共通使 用之聲請人營業秘密 見108 偵5234卷二第 296頁至300頁、卷三 第35頁反面至53頁
附表四(即本院109年度聲字第1669號裁定附表四):編號 分類 項目 營業秘密名稱 所在卷頁 1 製作作業指導書資訊 1-1 VPC PH整卡Run In作業指導書 見108偵5234卷三第263頁至第269頁 1-2 VPC PH換針作業指導書(半固定Film) 見108偵5234卷三第270頁至第277頁 1-3 VPC PH磨針(精修)作業指導書(Point) 見108偵5234卷三第278頁至第291頁 2 龍門式顯微鏡設計資訊 2-1 設計圖檔 見108 偵5234卷三第330頁、107 他388卷二第216頁至第222頁反面 2-2 BOM表 見108 偵5234卷三第330頁、107他388 號卷二第216頁至第222頁反面 2-3 龍門式顯微鏡規格說明 見108偵5234卷二第295頁 3 產品開發專案計畫資訊 3-1 3DS100II開發專案 見108偵5234號卷三第357頁至第361頁、107他388卷三第75頁至第79頁反面 3-2 聲請人80um探針開發專案資訊與研發經費 見108偵5234卷二第336頁 4 80um間距探針設計規範 8Oum間距探針設計規範 見108偵5234卷二第337頁至346頁 5 聲請人設計、製造輝達公司產品之營業秘密 輝達公司GA104產品營業秘密 108偵5234卷四第9頁至第11頁、第13頁至第26頁 6 聲請人垂直式探針卡產品照片及示意圖 聲請人垂直式探針卡產品照片及示意圖(郭嘉源、呂冠龍、張建銘、陳垟朢即陳俊男部分) 見107 他388 卷一第168頁至第170頁、第182頁正反面、第183頁反面至第185 頁正面、第186頁、108偵5234卷二第315頁至316頁 7 營業秘密細項與價值說明 7-1 郭嘉源營業秘密細項與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卷一第34頁及第46頁至第49頁反面、第162 頁、卷四第29頁、第182 頁至第187頁、第207頁至第219頁、第246頁、卷五第18頁至第25頁、108偵5234卷一第220頁至第224頁 7-2 陳垟朢(陳俊男)營業秘密細項與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卷一第39頁、第73頁至第75頁、第164 頁反面、卷三第98頁至第99頁、第102頁至第105頁、卷四第33頁反面、卷五第56頁至第60頁、108 偵5234卷二第94頁至第98頁 7-3 張建銘營業秘密細項與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號卷一第37頁、第67頁至第69頁、第163 頁反面、卷三第61頁正反面、第63頁、第71頁至第79頁反面、卷四第32頁反面、卷五第48頁至第55頁、108 偵字5234卷二第185頁至第188頁 7-4 呂冠龍營業秘密細項與價值說明 見107他388號卷一第38頁、第70頁至第72頁反面、第164 頁、卷三第13頁反面、第16頁反面、第27頁至第30頁反面、第31頁反面、卷四第33頁正面、卷五第39頁至第47頁、108 偵5234號卷二第69頁至73頁反面 8 聲請人易簡計畫 易簡計畫說明 108偵5234號卷二第213頁至第217頁反面 9 未經刑事起訴被告之相關訴訟資料 未經刑事起訴被告之相關書狀內容 見108偵5234卷二第177頁至第203頁、卷三第1頁至第35頁、109偵611卷第85頁至第117頁 10 垂直式探針卡設計準則 ME-Design-Flow 見108偵5234卷三第123頁至第127頁 11 PCI研發專案 PCI研發專案 見107他388卷三第32頁至第42頁反面
附表五:
編號 名 稱 110年6月18日刑事陳報狀附件編號 備註 1 李忠哲F-A-1_隨身碟 #01 附件3-1 2 李忠哲F-A-1_隨身碟 #02 附件3-2 3 李忠哲F-A-1_隨身碟 #03 附件3-3 4 王裕衡D1_頻果電腦 #01 附件4-1 5 王裕衡D1_頻果電腦 #02 附件4-2 6 王裕衡FD2_隨身碟 #03 附件4-3 7 王裕衡FD2_隨身碟 #04 附件4-4 8 王裕衡FD2_隨身碟 #05 附件4-5 9 王裕衡FD2_隨身碟 #06 附件4-6

附表六:
編號 證物代號 扣押證物名稱 數量 111年3月18日陳報暨聲請秘密保持命令(九)狀附件編號 1 C-1 旺矽科技合約書 3張 附件1 2 C-2 穎崴科技合約書 5張 附件2 3 C-3 穎崴科技持股表 1張 附件3 4 C-4 VPC BOM 表 7張 附件4 5 C-5 VPC 設計圖 1 19張 附件5 6 C-8 VPC 設計圖 2 19張 附件6 7 C-9 VPC ST 仕樣書 7張 附件7 8 C-10 C4+RTK試量產計畫 6張 附件8 9 C-11 VPC 說明資料 23張 附件9 10 C-12 矽旺科技公司資料 10張 附件10 11 F-B-1 分機表 1份 附件11 12 F-C-1 旺矽公司文件 1份 附件12 13 F-C-2 旺矽公司文件 1份 附件13 14 F-C-3 旺矽公司文件 1份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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