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SCDM,111,易,437,20240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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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易字第437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馬莉秀



選任辯護人 李大偉律師(法律扶助)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1101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OO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OO前於告訴人OOO擔任負責人之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下簡稱OOO托嬰中心)任職托育人員,因工作問題心生不滿,竟意圖散布於眾,基於加重誹謗之單一犯意,接續於民國110年3月26日至同年0月00日間,先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在其位於新竹縣住處使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在臉書網站上以其帳號暱稱「甲OO」,在個人臉書專頁上張貼如附表所示內容,供不特定人士觀覽,足生損害於告訴人之名譽,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

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法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者,應貫徹無罪推定原則,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161條第1項、第301條第1項、刑事妥速審判法第6條分別定有明文。

次按刑法第310條之誹謗及加重誹謗罪,均須行為人有毀損他人名譽之主觀犯意,始足當之。

而有無犯罪故意之認定,係以行為人行為時之主觀認識及意欲為判斷依據,行為人對犯罪構成要件事實,如行為主體、客體、行為及結果等有所認知,並決意為之,始有犯罪故意。

又誹謗罪為「目的犯」(又稱意圖犯),故行為人除有指摘、傳述或以文字、圖畫為之等之客觀行為及主觀上有上述之故意外,更須具「意圖」,誹謗罪方能構成,亦即行為人須有散佈於眾,使不特定之多數人週知之意圖。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有加重誹謗罪嫌,無非係以被告之供述、告訴人之指訴、被告臉書翻拍照片(內容如附表所載)等件,為其論據。

訊據被告對於其曾任職OOO托嬰中心,其有於公訴意旨所載之時間、地點,在其臉書帳號上張貼如附表所示之內容等情,均不爭執;

惟堅詞否認有公訴意旨所指犯行,辯護人為被告辯護略以:被告臉書沒有任何朋友,並無以臉書跟他人互動,被告認為自己的臉書帳號是作為個人日記抒發,被告對臉書使用不熟悉,不知道別人可以看到他的臉書內容,且被告臉書曾經出現「除非你分享這則動態,否則動態不會出現在其他用戶之動態上」,被告認為需要分享,其他人才知道他在臉書所寫之內容,被告始終認為別人看不到他臉書內容,又對於年紀稍大者而言,不會知道臉書功能及地球圖形的意思,故被告主觀上沒有散佈於眾之意圖等語。

四、經查:

㈠、上開被告不爭執之事實部分,業據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供承在卷(本院卷第70頁),核與告訴人於偵查中之證述(偵查卷第7-8、35頁)相符,並有被告之臉書翻拍照片1份(偵查卷第13-18、37-63頁)在卷可按,此部分事實堪以認定。

㈡、然查,被告於警詢時即供稱略以:臉書所貼附表內容,是我本人所貼文,但我是在跟鄒OO及卓OO說話,一位是我前夫一位是我前夫大姊,用意是告訴我前夫我在OOO托嬰中心一直找不到我的教具,因為這些事造成我的身體健康受損,我只是希望他們可以來幫我,換一個工作,我沒有要傳播這些事情(指附表內容),我不在FB上上傳聯絡人,所以不知道我名字的人不知道這些事,我需要我前夫幫我周轉現金及換一家托嬰中心,因為托嬰中心內的小朋友體重造成我脊椎受傷,我認為公司(指OOO托嬰中心)偷看我的臉書等語(偵查卷第4-6頁);

於檢察事務官訊問時供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看見我的臉書貼文,臉書內容是要告訴我前夫我在這家托嬰中心上班,我只是在罵我前夫,我前夫也要拿到我的手機才會看見我的貼文,因為跟前夫講話很累,我才會用貼文的方式跟他對話等語(偵查卷第73-75頁);

於本院訊問時則供稱:我從來不公開我的網路,我寫紙本寫字很慢,而且會堆一堆,我寫臉書隨時可以看,可以罵一罵,我當時是這樣過日子的,臉書內容是記錄我的心情及每天所發生的事等語(本院卷第191、197、233頁)。

另被告於偵查中與其辯護人會談時亦提及:(辯護人問:妳設的是一個地球,是大家可以看到的?)我不上傳朋友,也不按讚,沒有人可以看到我的貼文,我只有寫東西,我不會去加人,我臉書沒有任何朋友,所以我的每一篇貼文都沒有人按讚、留言,每年的臉書回顧都是鎖的等語,此除有111年2月17日錄音譯文1份在卷可參外,並有被告臉書截圖資料5張在卷足證被告辯稱臉書未加任何朋友,亦未分享動態為可採信(偵查卷第79-88頁)。

可見被告於臉書張貼如附表內容當時,被告主觀上的認知是認為自己的臉書因不加朋友、不按讚、鎖住動態回顧,是不公開的,認為別人看不到貼文內容,故被告辯稱因此將臉書當成日記使用而為附表內容之記載,顯非臨訟之詞。

㈢、再觀之附表所示被告於臉書張貼之內容,乃公訴意旨自被告張貼文中擷取出來,並非全文,此觀被告臉書翻拍照片即明(偵查卷第13、42-63頁)。

實則被告於附表編號1-10、12-32之貼文中,每篇開頭均先提到「卓OO鄒OO」之名字,於附表編號11貼文開頭則提到自己已經過世多年之大哥名字「凝嵐」,之後再於各該文中分別提及「OOO托嬰中心」、老闆夫妻及告訴人名字,甚至還提及被告自己父親、「鄒OO」(被告前公公)、「甘OO」、「廖OO」、「賣豬肉的人」、「顏哥烤物」、「開源炸雞」、「何OO」等人(偵查卷第48、49、50、54、55、56、60頁),被告將上開各不相干之人寫於同篇貼文,且被告之每篇貼文內容完全沒有標點符號,經常出現情緒性謾罵「幹你娘」之字眼,所為貼文內容欠缺邏輯,表意不清,縱使真有第三人閱讀及此,亦很難瞭解貼文之意思為何?又被告既辯稱貼文是要跟前夫鄒OO、前夫大姊卓OO說自己的現況,請他們來幫助被告,卻又屢於貼文中謾罵該二人,又稱如果不將手機給前夫看,前夫看不到貼文。

顯然被告於張貼各該文當時,其處事能力、對事理之判斷能力、解決問題之能力異於一般人。

㈣、而經本院依職權囑託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就被告行為時之精神狀況進行鑑定,結果認:被告於20歲時於周產期首度精神症狀發作,其出發症狀包括持續超過兩週憂鬱情緒,合併失眠、疲憊、無法專注、精神動緩慢及自殺意念,並造成其工作功能及人際社會功能顯著減損,符合中重鬱期之診斷準則,被告未因上述症狀於精神科就醫,但其工作及社會人際功能於過去20年間持退化。

被告於45歲離婚獨自在外租屋,根據被告自述以及其社群軟體記錄文字,近五年間被告持續有顯著妄想,妄想主題包括被害妄想、關係妄想及戀愛妄想,合併胡言亂語導致期於過去社群軟體記錄之文字及司法鑑定會談當下其言談內容經常性離題且不連貫,疑似因其對於疾病病識感不佳,無法澄清是否有幻聽症狀。

被告符合思覺失調症之診斷,且其涉案行為當時,因其精神障礙,導致辨識其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等情,有該院113年1月12日函暨所附精神鑑定報告書等件在卷可按(本院卷第153-165頁)。

本院佐以上開被告臉書翻拍照片中不具邏輯之貼文內容,以及被告歷次於警詢、偵訊及本院訊問時,經常無法針對訊問內容為回答,或所為回答離題等情,認上開依據被告之「幼年發展、教育、工作及疾病史」、「家族及社會史」、「精神狀態檢查」、「心理衡鑑」、「智力測驗」等綜合評估所得鑑定結果,乃鑑定人依專業知識及經驗,就被告為本案犯行時之精神狀況所為判斷,當屬可採。

㈤、是以,既然被告於本案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導致辨識其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即難期待被告有審視自己認為之臉書不加朋友不會公開、別人看不到自己臉書貼文等情是否正確之能力。

故本院認不能僅憑被告於附表貼文中有提及「OOO托嬰中心」及告訴人名字乙情,即認被告於貼文當時有公訴意旨所指加重誹謗之認識、故意,更遑論被告有散佈於眾之意圖。

五、綜上所述,依檢察官起訴所憑事證,尚不足證明被告有加重誹謗罪嫌,現有證據既有合理之可疑,無法使本院形成有罪確信,自難僅憑推測或擬制方法,遽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

被告之犯罪既屬不能證明,自應為無罪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葉子誠提起公訴,檢察官孫立婷、高志程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9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魏瑞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呂苗澂

附表
編號 犯罪時間 被告甲OO臉書之誹謗內容 證據出處 1 110.3.26 請你直接問勞動部這間「OOO到底合法不合法」 偵字卷第42頁 2 110.3.27 我本人甲OO很合理懷疑你們鄒家想「蓄意殺人」 偵字卷第42頁 3 110.4.8 請報警「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保府合格與否」自己辦看看是不是恐嚇罪 偵字卷第43頁 4 110.5.15 1、被「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管帳老闆夫妻偷竊偷窺教具手機的問題」都賴在卓鄒兩家人身上...幹你娘 2、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到底有執照嗎 3、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管帳老闆夫妻整我害我教具「被偷竊甚至闖空門」你們沒辦法從新竹縣政府查「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老闆夫妻是不是用彩色身分證來開托育中心嗎」 偵字卷第43、44頁 5 110.5.16 「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管帳老闆夫妻倆人你們就是教唆殺人蓄意殺人的嫌疑犯」 偵字卷第45頁 6 110.6.6 ...幹你娘...如果「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管帳老闆夫妻倆人和OO彩色印刷廠任何人有認識關係那老天會讓你們死無葬身之地認識還惡意整我蓄意殺人」...幹你娘...幹你娘...幹你娘 偵字卷第45頁 7 110.6.10 被你們找「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合夥偷光了是嗎不報警去你媽的失竊的是教具...幹你娘你去死幹」 偵字卷第46頁 8 110.6.12 ...本人在工作你媽去死還想懷疑誰在那裡工作幹你娘...偷竊成癮下賤的人幹你娘你去死我看你怎麼報警如何吃案幹你娘去死 偵字卷第46頁 9 110.6.17 你們和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串通得很好嗎...如果是你們就算蓄意殺人...我抓到你們這種小偷姘頭性伴侶直接把你的生殖器踢斷掉外陰部踢到腫脹性高潮...幹你娘變態...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教法比較好得到性高潮是嗎更新穎是嗎幹你娘變態 偵字卷第47頁 10 110.6.19 1、...幹你娘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是在三不管的灰色地帶嗎幹你娘永遠找不到小偷是嗎 2、...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和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是什麼東西到底能不能在新竹縣竹北就業服務中心申請中高齡二度就業補助,幹你娘管帳老闆夫妻倆人的謊話永遠都是不會被抓是嗎幹你娘 3、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如果要走偏門叫管帳老闆夫妻倆人到勞動部財政部稅捐處找相關人士學習如何逃漏稅或節省工人的薪水而不會被抓帳幹你娘 4、...直接稱呼潘小姐是圓角小姐你們和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管帳老闆夫妻倆人打算如何做援交老闆都無所謂自己去找人教妳們如何處理援交小姐的心理問題幹你娘雞巴癢欠幹而已幹你娘你們自己去死吧調不到監視器被小偷闖入欠小偷直接幹而已幹你娘 偵字卷第13頁 11 110.6.20 來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上班損失慘重很多教具被偷竊而且偷竊到如此明目張膽為所欲為...不屬於小偷的教具上面還是刻印著小偷偷竊來的...幹你娘... 偵字卷第47頁 12 110.6.23 幹你娘筆電醫藥費生活費都是信用卡幹你娘...幹你娘薪水靠北你們自己上床吃屎說謊自己報警幹你娘...我本人甲OO靠北我都要吃過期麵包幹你娘教小孩去找幹你娘 偵字卷第48頁 13 110.6.25 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洋洋得意的去死沒偷窺我的手機臉書...想置我於死地的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管帳夫妻兩人的意圖是什麼幹你娘去死順便帶你老媽的靈骨塔前讓你老媽知道小偷姘頭性伴侶的長相幹你娘去死 偵字卷第48頁 14 110.6.30 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有多好野「偷竊偷情偷客兄...還要謀財害命是嗎...小偷想偷竊的東西幹你娘...幹你娘下賤貨噁心骯髒賣豬肉的人都是這樣骯髒噁心的人物是嗎幹你娘 偵字卷第49頁 15 110.7.7 幹你娘自己來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爬樓梯...幹你娘...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非常賺錢...幹你娘...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有另一半可以養順便大便讓你擦屁股是嗎幹你娘...幹你娘...水面是嗎隨便才對吧幹你娘 偵字卷第49頁 16 110.7.8 ...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偷竊成性永遠都是用偷的...幹你娘...幹你娘...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可以招搖過市了幹你娘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裡的垃圾小偷姘頭性伴侶幹你娘去死靠北...靠北幹你娘...偷窺狂成性伴侶的惡心騙子幹你娘 偵字卷第50頁 17 110.7.10 ...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管帳老闆夫妻倆人騙我來上班偷竊手機...幹你娘...幹你娘...幹你娘 偵字卷第50頁 18 110.7.11 ...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做床上運動做到爽...幹你娘你媽去死好你們盡量在床上和小偷姘頭性伴侶好好溝通...小偷姘頭性伴侶之猖狂永無止盡的偷竊行為幹你娘 偵字卷第51頁 19 110.7.12 ...小偷姘頭性伴侶自己找碴嗎幹你娘...靠北自己報警看如何處理監視器 偵字卷第51頁 20 110.7.13 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是不是真的有執照....幹你娘報警找出我老爸...幹你娘 偵字卷第52頁 21 110.7.14 1、...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的惹事生非的動作頻頻...幹你娘...看你如何做時光機處理幹你娘 2、...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公報私仇...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手腳完好無缺...幹你娘透過政府偷竊教具而不用擔心有監視器...幹你娘的難怪可以視警察於無物懂嗎?幹你娘 偵字卷第52、53頁 22 110.7.15 ...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管帳老闆夫妻倆人又故技重施...再讓我教具損失更慘重...幹你娘 偵字卷第53、54頁 23 110.7.16 ...你們是不是應該自己報警訴說一下被直接懷疑蓄意殺人預謀殺人直接殺害等所有懷疑都不能怪我本人甲OO會直接懷疑你們這種姦夫淫婦的噁心勾當...幹你娘...再偷竊手機就直接用擴音機呼叫小偷光臨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幹你娘 偵字卷第54頁 24 110.7.17 1、...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非常歡把事情搞到顏哥烤物去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幹你娘 2、...幹你媽的雞...,負責人以及一樓裡所有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人都是蓄意殺人預謀殺人犯呢?...小偷姘頭性伴侶偷竊成癖好的人一屋子裡的人都是小偷姘頭性伴侶...我本人甲OO的臉書不公開偷窺者...以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和所有托嬰中心界的人才能如此臭屁吧蓄意殺人預謀殺人...小偷姘頭性伴侶不是故意的...幹你娘 3、...幹你媽...昨天又在樓上閒晃手機偷窺狂真的只能用擴音器廣播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有小偷專門偷竊偷窺... 偵字卷第55、56頁 25 110.7.18 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負責人OOO主任OOO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兩館的館帳老闆夫妻倆要我本人甲OO運用傳輸線使用公司筆電在公司做月報因此而將OOO館的影片外流這種方式直接構成教唆殺人蓄意謀殺我看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要演戲到什麼時候幹你娘 偵字卷第56頁 26 110.7.19 ...你們的小偷姘頭性伴侶要上來三樓偷什麼幹你娘... 偵字卷第57頁 27 110.7.21 ...證明你鄒OO和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裡面的人有曖昧不明的姦情幹你娘...幹你娘...幹你娘 偵字卷第58頁 28 110.7.24 1、...順便問問縣政府機關部門有沒有人要管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非要讓老師爬樓梯摔跤才會想到死人幹你娘 2、...現在誰在偷窺我本人甲OO的臉書所引起的蓄意殺人業務過失殺人致死罪強盜搶奪罪...幹你娘 3、...以免被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誣賴另外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老闆夫妻倆人你們如果也一樣放縱自己承擔玩甲OO本人的名字所帶來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損失幹你娘 偵字卷第58、59頁 29 110.7.25 ...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負責人要拿得出身分證明的人幹你娘...都是因為有人一直又抱又搖我才會遇到這群強盜搶匪幹你娘...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的人員到現在每一個人都是小偷因為老闆永遠拿不出監視器的人幹你娘 偵字卷第60頁 30 110.7.26 1、...一直到現在還在偷窺我本人甲OO的手機偷竊影片檔到底想幹什麼靠么還是靠北...需要這樣蓄意傷害謀害我本人甲OO是嗎?幹你娘自己報警送新竹地方法院幹你娘蓄意謀殺靠北幹你娘 2、...我本人甲OO直接懷疑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裡的每一個人到第在想什麼...幹你娘 3、...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謀財害命...幹你娘報警幹你娘 4、...小偷姘頭性伴侶...幹你娘...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裡的負責人貪贓枉法的惡行只會用強盜搶奪他人貴重物品...幹你娘...幹你娘 偵字卷第60至62頁 31 110.7.28 ...看看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誰要負責業務過失傷害罪業務過失殺人罪自己聽看看自己告訴我老爸老媽看你們說了多少謊話幹你娘 偵字卷第62頁 32 110.7.29 1、...蓄意指使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以及新竹縣竹北市私立OOO托嬰中心負責人主任...惡整我本人甲OO以及任何事情會直接造成我本人甲OO受傷死亡的事情你們自己澄清...幹你娘 2、...我放貼聞了明天自己打電話你們不帶警察來就是直接承認教唆殺人罪... 偵字卷第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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