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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筆 錄
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47號
聲請人 許哲誠
相對人 林政全
上列當事人間113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47 號請求賠償損害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7 月5 日上午11時,在本院刑事庭第2 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林秋宜
書記官 林汶潔
通 譯 何夢綺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許哲誠
相對人 林政全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伍萬元,並當庭交付聲請人收受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交關係人閱覽、向關係人朗讀並無異議。
聲請人 許哲誠
相對人 林政全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5 日 刑事第二庭 書記官 林汶潔
法 官 林秋宜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汶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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