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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388號
聲 請 人 林鳳蘭
相 對 人 許煥章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各自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台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到期日到期後,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8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將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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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6年度司票字第3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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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得為強制執行金額│到 期 日 │利 息 起 算 日 │本 票 號 碼│年利率│備 考 │
│ │ │︵新 台 幣︶│︵新 台 幣︶ │ │ ︵至清償日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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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104年9月11日 │700,000元 │700,000元 │104年10月31 │104年11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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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104年9月21日 │1,200,000元 │1,200,000元 │104年10月31 │104年11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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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104年9月21日 │1,200,000元 │1,200,000元 │104年10月31 │104年11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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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104年9月21日 │1,200,000元 │1,200,000元 │104年11月10 │104年11月1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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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104年9月25日 │1,000,000元 │1,000,000元 │104年10月31 │104年11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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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104年10月5日 │950,000元 │950,000元 │104年10月31 │104年11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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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104年9月30日 │1,100,000元 │1,100,000元 │104年11月5日│104年11月6日 │CH-0000000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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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104年9月30日 │4,400,000元 │4,400,000元 │104年11月5日│104年11月6日 │CH-0000000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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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104年10月2日 │1,600,000元 │1,600,000元 │104年11月20 │104年11月2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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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104年10月2日 │600,000元 │600,000元 │104年11月20 │104年11月2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
│011 │104年10月5日 │900,000元 │900,000元 │104年11月31 │104年12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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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104年10月5日 │900,000元 │900,000元 │104年11月31 │104年12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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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104年10月13日 │2,800,000元 │2,800,000元 │104年11月30 │104年12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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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104年10月21日 │1,530,000元 │1,530,000元 │104年11月12 │104年11月13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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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104年10月21日 │890,000元 │890,000元 │104年11月30 │104年12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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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104年10月21日 │380,000元 │380,000元 │104年11月30 │104年12月1日 │C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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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104年10月5日 │1,200,000元 │1,200,000元 │未載 │104年12月20日 │CH-0000000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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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104年9月7日 │600,000元 │600,000元 │104年10月31 │104年11月1日 │TH-0000000 │6 │ │
│ │ │ │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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