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94號
聲 請 人 李育寬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8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8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6年4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2 日
書 記 官 劉亭筠
附表:
┌──────────────────────────────────────────────────┐
│附表:股票 106年度除字第94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3766-3 │ │1 │220 │ │
├──┼──────────────┼──────────────┼────┼───┼────┼───┤
│0002│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8656-0 │ │1 │384 │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