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SCDV,89,訴,599,20010515,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九九號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土地租賃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十五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王鳳儀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 彭連喜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五 月 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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