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SCDV,105,司票,161,20160303,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161號
聲 請 人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松律環境清潔有限公司、巴東瑞、林麗花、松律企業社、倍立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相對人松律企業社之最新營業登記資料(以釋明是否為獨資或合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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