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簡易庭民事-SDEV,112,沙簡,506,2024031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沙簡字第506號
原 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訴訟代理人 柯柏實
彭正皓
被 告 王敏鎮
王瓊秋
王敏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具狀撤回本件訴訟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沙鹿簡易庭 法 官 何世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許采婕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