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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解 筆 錄
113年度沙小字第126號
原 告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樹鈺
訴訟代理人 林奕勝
被 告 陳睿軒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沙小字第12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 4月 3日上午10時12分在1樓第1法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何世全
書 記 官 許采婕
通 譯 林千嵩
到庭和解關係人:
原告訴訟代理人 林奕勝
被 告 陳睿軒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願於民國113 年12月20日以前給付原告新臺幣25,000元。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原告訴訟代理人 林奕勝 被 告 陳睿軒 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書 記 官 許采婕 法 官 何世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書 記 官 許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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