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簡易庭民事-SDEV,97,沙簡,570,2009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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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沙簡字第570號
原 告 丙○○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預付貨款支票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3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原告經營光鎂鐘錶眼鏡行從事眼鏡商品買賣生意,被告亦從事眼鏡商品之買賣,雙方於民國94年開始簽訂買賣合約,以1年為1約,每2個月結帳1次,合約金額由原告全部以支票一次給付之。

於96年8月間合約到期後,雙方再重新簽訂新約,被告於96年8月16日簽名具領原告所開立之支票6紙,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120,000元,並開始按月供給商品,每月供貨商品之價值約為10,000元,詎97年度起,原告以被告所提供之目錄訂貨,被告卻或以缺貨,或以貨色不齊等理由無法供貨予原告,尤甚者,97年3、4月間驚傳被告因經營不善,積欠大筆債務後逃逸無蹤,致原告貨源中斷,而被告尚持有97年元月至97年8月30日止之預付貨款支票,即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金額共80,000元,致原告損失不眥,被告無法定期給付貨品,給付遲延至明,原告以準備書狀繕本送達被告時解除本件買賣契約,爰依民法第179條及第767條規定,請求判決被告返還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等語。

並聲明:被告應返還原告預付貨款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㈠按支票為流通性之有價證券,行使票據權利,以占有票據為必要之條件,若支票事實上並非在被上訴人占有之中,則屬無從返還,性質上屬給付不能(最高法院90年度臺上字第1264號裁定、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89年度上字第231號民事判決參照)。

㈡查原告交付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予被告後,被告於97年3、4月間,業將前開支票轉讓予訴外人丁○○等情,業據證人丁○○證稱:票據號碼CC0000000至CC0000000號支票4紙係被告於97年6月30日前之兩、三個月前向伊借款時,將前開支票4紙交付予伊。

甲○係伊母親,票據號碼CC0000000至CC0000000號支票2紙係伊拿給伊母親甲○為伊提示等語(見98年3月13日言詞辯論筆錄)。

復有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7年12月15日中信銀集作字第97513576號函覆票據號碼CC0000000號支票之提示帳戶戶名為甲○;

元大商業銀行大里分行97年12月17日(97)元里字第362號函覆票據號碼CC0000000號支票之提示人為甲○;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分行98年1月23日渣打商銀大里字第09800006號函覆票據號碼CC0000000號、CC0000000號支票2紙之提示帳戶戶名為丁○○,有前開函文在卷可稽。

可知,被告並未占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應堪認定。

㈢次查原告向本院聲請就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假處分,經本院以97年度裁全字第4530號民事裁定禁止被告向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及轉讓予第三人,原告並向本院聲請假處分強制執行,經本院於97年6月24日發執行命令,有本院97年6月24日中院彥民執97執全寅字第2142號執行命令影本在卷可查。

惟被告已於原告聲請假處分強制執行前之97年3、4月間將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轉讓予丁○○,業如前述,則丁○○取得如附表所示支票4紙之權利,並非假處分效力所及。

㈣綜上所述,被告既未占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被告自屬給付不能。

是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紙,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原告之訴既經駁回,本院自無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之必要,併予敘明。

六、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法 官 黃佳琪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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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發票人│發票日│票據號碼  │票面金額  │付款人  │
│號│      │      │          │(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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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丙○○│97年6 │CC0000000 │20,000元  │臺中縣烏│
│  │      │月30日│          │          │日鄉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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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丙○○│97年8 │CC0000000 │20,000元  │臺中縣烏│
│  │      │月31日│          │          │日鄉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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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丙○○│97年10│CC0000000 │20,000元  │臺中縣烏│
│  │      │月31日│          │          │日鄉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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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丙○○│97年12│CC0000000 │20,000元  │臺中縣烏│
│  │      │月31日│          │          │日鄉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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