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政-SLDA,102,簡,44,20131226,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44號
原 告 楊麗芬
被 告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代 表 人 張聖原
訴訟代理人 陳慧嬪
洪崇鳴
林悟玄
上列當事人間因加給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2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
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林家賢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翁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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