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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9年度交字第313號
原 告 彭建鍀
被 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代 表 人 蘇福智
訴訟代理人 蕭文君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如附表所示之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佰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本件原告因不服被告如附表所示之裁決(下合稱原處分),裁處其如附表所示之罰鍰,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1 規定,應適用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本院並依同法第237條之7 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判決。
貳、實體事項:
一、爭訟概要: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汐止分隊協助舉發,下稱舉發機關)認車牌號碼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汽車),分別於如附表所示之時、地,有如附表所示違規事實,而於如附表所示舉發日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分別填製如附表所示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下合稱舉發通知單)逕行舉發車主即原告,並記載如附表應到案日期。
原告於民國109 年8 月4 日向被告陳述意見,並於109 年9 月14日向被告申請開立裁決書,被告乃於同日作成如附表所示之原處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等規定,裁處原告如附表所示之罰鍰。
原告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二、原告起訴主張:㈠本件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所載通訊地址不明確,致原告無法收受繳費單,舉發機關就伊其他於舉發通知單開單日前繳完通行費者,已從寬認定撤件,舉發機關同意撤銷其他51件,卻又選擇24件來罰款,為增加所裡的獎金,對於舉發機關及被告選擇性辦案,實屬不合法,請同意撤銷本件罰款。
㈡並聲明:原處分撤銷。
三、被告答辯略以:㈠系爭汽車於109 年2 月6 日至29日行駛國道通行費逾期未繳而有如附表所示違規事實,而本件通行費補繳通知單寄送至通訊地址「臺北市○○區○○○路0 段00號8 樓之8 」(下稱系爭地址),於109 年4 月7 日及同年月20日投遞成功,由「復興大廈管理委員會」蓋章代收受在案,完成送達,依行政程序法第69條、73條有關文書送達效力之相關規定,已完成送達程序。
原告未能於期限內補繳通行費(繳費期至109 年4 月27日等;
原告遲至109 年6 月24日補繳),舉發機關遂依法舉發。
觀諸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原告於106 年6 月17日新增住居地址為系爭地址,舉發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1項規定,以原告住居地址辦理催繳通知寄送,皆由「復興大廈管理委員會」蓋章代收受在案,完成送達。
綜上,本件如附表所示違規事實之欠費通知,均已完成送達程序,原告未能於期限內補繳通行費,舉發機關依法舉發,並無違誤。
㈡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四、本院之判斷:㈠按「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或橋樑,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未繳費者,應補繳通行費;
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定有明文。
又按「(第1項)汽車通行應徵收通行費之公路,未依第十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或營運單位應書面通知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限期補繳,並收取必要之追繳作業費用。
…(第4項)未依規定繳交通行費之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經書面通知限期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舉發處罰之。」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項亦有明文。
再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申請及欠費追繳作業注意事項第4條「肆、不照章繳費之處理」第1項規定:「一、…營運單位應依監理系統車(戶)籍與通訊資料,先以平信寄送『通行費繳費通知單』,逾平信通知繳費期限未繳納者,再以雙掛號寄送『補繳通行費及追繳作業費用通知單』追繳通行費,並加收追繳作業費用。」
。
㈡經查,原告所有系爭汽車,於如附表所示時間、地點,有如附表所示違規事實,有舉發機關109 年8 月20日北業字第1090040719號函暨所附系爭汽車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罰單明細表(附件1 、2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業務送達證書(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汽車車籍查詢、歸戶住居地址歷史查詢、舉發機關109 年10月16日北業字第1090053951號函暨所附系爭汽車違反道處條例第27條第1項罰單清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業務送達證書(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舉發機關109 年10月26日北業字第1090057401號函暨所舉發通知單存根聯、採證照片、舉發通知單送達回執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08-114 、170-172 、180-185 、188-261 頁)。
此部分之事實,應堪認定。
㈢原告雖主張:本件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所載通訊地址不明確,致伊無法收受繳費單等語。
按「(第1項)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
但在行政機關辦公處所或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會晤處所為之。
…(第3項)應受送達人有就業處所者,亦得向該處所為送達。」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
,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1項、第3項、第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經查,原告於106 年6 月17日新增其住居地在系爭地址,有系爭汽車車籍查詢、歸戶住居地址歷史查詢在卷可證(見本院卷第170-172 頁),而系爭地址為本件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送達地址,且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送達後,由該址受雇人蓋章收受,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電子收費業務送達證書在卷可佐(見本院卷第114 頁),且系爭地址亦為原告本件訴訟所載地址(見本院卷第8 頁),原告主張高速公路通行費催繳通知單所載通訊地址不明確致伊無法收受繳費單等語,無從採憑。
㈣原告又主張:舉發機關就伊其他於舉發通知單開單日前繳完通行費者,已從寬認定撤件51件,卻又選擇24件來罰款,為增加所裡的獎金,對於舉發機關及被告選擇性辦案,實屬不合法等語。
然查,系爭汽車另於109 年1 月1 日至2 月5 日及3 月1 日至15日行駛國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共51件,見本院卷第110-111 頁),其中109 年1 月1 日至2 月5 日部分原告於舉發日期前已繳納通行費,僅因部分遺漏未繳而受罰,3 月1 日至15日部分則因原告於舉發通知單開單日前繳納通行費,故從寬撤件,有舉發機關109 年8 月20日北業字第1090040719號函存卷供參(見本院卷第108-109 頁),故舉發機關從寬認定撤件51件,核與本件原告收受催繳通知單但未依規定補繳通行費之情形不同,原告指稱舉發機關選擇性辦案,應非可採。
五、綜上所述,原告有如附表所示「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之違規事實,舉發機關據以製單舉發,被告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之規定,以原處分裁處如附表所示之罰鍰,核無違誤。
是原告訴請撤銷原處分,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經本院斟酌後,核與判決不生影響,無一一論述之必要,併予敘明。
七、本件第一審裁判費為300元,應由原告負擔,爰確定第一審訴訟費用額如主文第2項所示。
八、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7、第237條之8第1項、第98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 0 年 4 月 27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林宜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或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未載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上訴狀及上訴理由書均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如未按期補提上訴理由書,則逕予駁回上訴),並應繳納上訴裁判費新臺幣75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7 日
書記官 廖引鳳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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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違規事實 │舉發│舉發通知單 │應到案│舉發通知│裁決書字號 │裁決│裁處│舉發違規 │裁決書│
│號│ │日期│單 號 │日期 │單頁數 │ │日期│金額│事 實 │頁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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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14 頁 │-ZAU547363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18、│
│ │2 月6 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20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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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15 頁 │-ZAU547375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20、│
│ │2 月7 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22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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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16 頁 │-ZAU543036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22、│
│ │2 月8 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24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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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17 頁 │-ZAU543046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24、│
│ │2 月9 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26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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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18 頁 │-ZAU553409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26、│
│ │2 月10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28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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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19 頁 │-ZAU553425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28、│
│ │2 月11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30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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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20 頁 │-ZAU548512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30、│
│ │2 月12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32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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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21 頁 │-ZAU549375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32、│
│ │2 月13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34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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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T000000 號│7 月16│222 頁 │-ZAT339185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34、│
│ │2 月14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36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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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16│223 頁 │-ZAU547852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36、│
│ │2 月15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 │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38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4 月27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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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24 頁 │-ZAU559791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38、│
│ │2 月16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40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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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25 頁 │-ZAU559848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40、│
│ │2 月17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42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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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26 頁 │-ZAU567523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42、│
│ │2 月18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44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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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27 頁 │-ZAU570208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44、│
│ │2 月19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46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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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28 頁 │-ZAU559998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46、│
│ │2 月20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48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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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29 頁 │-ZAU565924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48、│
│ │2 月21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50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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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0 頁 │-ZAU572785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50、│
│ │2 月22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52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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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IR000000 號│7 月30│231 頁 │-ZIR624041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52、│
│ │2 月23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54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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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2 頁 │-ZAU568721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54、│
│ │2 月24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56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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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3 頁 │-ZAU558566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56、│
│ │2 月25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58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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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4 頁 │-ZAU565391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58、│
│ │2 月26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60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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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5 頁 │-ZAU568938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60、│
│ │2 月27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62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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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6 頁 │-ZAU563827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62、│
│ │2 月28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64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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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109 │國道警交字第│109 年│本院卷第│北市裁催字第22│109 │罰鍰│汽車行駛於│本院卷│
│ │(無預儲帳戶致未完成扣款)(汽車於109 年│年6 │ZAU000000 號│7 月30│237 頁 │-ZAU565652號 │年9 │300 │應繳費之公│第64、│
│ │2 月29日行駛高速公路欠繳通行費,且未於雙│月15│ │日前 │ │ │月14│元 │路經催繳不│166 頁│
│ │掛號繳費期限109 年5 月11日前繳費或逾期繳│日 │ │ │ │ │日 │ │依規定繳費│ │
│ │納) │ │ │ │ │ │ │ │〔通行日:│ │
│ │ │ │ │ │ │ │ │ │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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