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20號
原 告 鄭約翰
被 告 童寶琛
上被告因本院105 年度審交易第191 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法 官
法 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張耕華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