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SLDM,106,單聲沒,51,20170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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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單聲沒字第51號
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瑋駿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106 年度偵字第9888號),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6 年度聲沒字第133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叁佰肆拾捌元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瑋駿基於賭博之犯意,自民國106 年1 月起至106 年6 月26日為警查獲為止,自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小軍」之上游組頭取得「泰金888 」(網址:tg8889.net)賭博網站之「c7118 」使用者帳號後,即透過該帳號在臺北市○○區○○街000 巷00號地下1 樓之2 住處內,以網際網路連線至上開網站所提供之虛擬公共賭博場所下注簽賭,其賭博方式係以國外運動競技賽事(澳門賽狗、美國職棒、日本職籃及韓國職棒等)為簽賭標的,每次下注之最低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0 元,凡押中比賽結果者,即可依輸贏比分按照賠率計算所得賭金;

未押中者,簽注金則歸綽號「小軍」之上游組頭所有,相關簽注金則透過其所有永豐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轉帳至綽號「小軍」之上游組頭提供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 號帳戶。

俟其因積欠綽號「小軍」之上游組頭賭資,竟與綽號「小軍」之上游組頭共同基於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之犯意聯絡,自106 年5 月底起至同年6 月初止,以通訊軟體臉書(即FACEBOOK)同名帳號「陳瑋駿」在臉書社團(NBA MLB 博弈運彩球版線上投注)上張貼「想看球玩球沒地方投注嗎?想知道如何找出高勝率投注方式嗎?想知道哪裡有穩定的上組嗎?想知道哪裡有好的現金版嗎?不管你想了解什麼,我都能一一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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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訊息,替綽號「小軍」之上游組頭招攬賭客至上開賭博網站簽賭,並依所招攬賭客之輸贏結果,抽取下注金額百分之5 至百分之15不等之佣金牟利,嗣於106 年6 月26日上午11時為警查獲。

本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 年度偵字第9888號為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依被告於警詢及該署偵查中所述,其犯罪所得為1,348 元,並於偵查終結前繳納該1,348 元犯罪所得,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聲請裁定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次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 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 亦有明定。

三、經查:被告陳瑋駿所犯賭博案件,業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 年度偵字第988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6 年度偵字第9888號卷〔下稱偵卷〕第70頁至第71頁、本院106 年度單聲沒字第51號卷第4 頁至第6 頁),首堪認定。

而扣案之現金1,348 元,係被告為本案賭博犯行所抽取之佣金乙節,業經被告迭於警詢及檢察官訊問時供承一致(見偵卷第7 頁、第67頁至第68頁),並有106 年8 月7 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贓證物款收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扣押物品清單各1 紙在卷可佐(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度同扣字第17號卷第3 頁至第6 頁),揆諸前揭說明,堪認此部分款項屬於被告所有,為其犯罪所得,是聲請意旨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核無不當,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第259條之1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4 日
刑事第五庭法 官 林靖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白瑋伶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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