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SLDM,112,金訴,90,2024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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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字第90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家齊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李育仁
法 官 楊舒婷
法 官 鄭仰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丁梅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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