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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審訴字第1079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凱翔
余星旺
溫智翔
陳韋安
許立緯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秩序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7368號、第8187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4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陳秀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嫚凌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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