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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訴字第220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4年度偵字第10677號),本院經訊問被告後,被告為認罪之答辯,本院合議庭裁定認本件宜由受命法官以簡式審判程序審理並判決如下:
主 文
甲○○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緩刑叁年。
如附表所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二、三、四聯上偽造之「乙○○」署押各壹枚均沒收。
事 實甲○○及其家人為流動攤販,以在台北市○○○路、天母東路、福德街、忠誠路或雙連捷運站擺設賣雞肉之攤位維生,甲○○並雇用重度智能障礙,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之乙○○至其攤位幫忙。
甲○○因無固定攤位,經常佔用道路擺設攤位,而遭警察以妨礙交通為由,開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甲○○明知乙○○有重度精神障礙,無判斷是非、對錯及行為法律效果之能力,竟基於行使偽造文書之概括犯意,自民國90年12月28日起至93年9 月19日止,於附表一所示之違規時間、地點,遇警以其佔用道路任意擺設攤位或有其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事由,而開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時,即在如附表一所示警員出示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一式四聯,第一聯由違規人留存,第二、三聯交予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保存,第四聯則由舉發員警自行留存,其中第二、三、四聯間有複寫功能)中之「第二聯」之「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上,偽簽「乙○○」署押1 枚(因有複寫功能,故第三、四聯內亦有偽簽「乙○○」署押各1 枚,即1 次偽簽「乙○○」署押3 枚;
至偽簽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文號、違規時間、事由、偽簽「乙○○」署押之枚數等均詳如附表一所示);
並承前同一概括犯意,於如附表二違規時間、地點,指示不知情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寶」之成年男子,在警員出示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同為一式四聯,各聯交予何人,及其中第二、三、四聯間具複寫功能,均如前述)中之「第二聯」之「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上,偽簽「乙○○」署押1 枚(因有複寫功能,故第三、四聯內亦有偽簽「乙○○」署押各1 枚,即1 次偽簽「乙○○」署押3 枚;
至偽簽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文號、違規時間、事由、偽簽「乙○○」署押之枚數等均詳如附表二所示),偽造足以表明違規人係乙○○,及乙○○已收受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知單無訛等意思之私文書,持交開單員警收執,並由員警將第二、三聯轉呈該管單位,而行使之,足以生損害於乙○○本人及交通主管機關對於交通事件管理之正確性。
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報告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上揭事實,業據被告甲○○於本院調查、審理時自白不諱(參本院95年4 月19日、5 月30日筆錄),核與證人乙○○於警詢所述相符,而乙○○為重度智能障礙,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等情,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在卷可參,另據證人即乙○○之嫂施宙暉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乙○○雖有自理生活之能力,但其智能如同幼童,人家說什麼,給他一些好處,他都會說好,並無判斷是非、對錯之能力,理解事情之能力一直都不好,乙○○雖可與人對話,但據伊和乙○○相處之經驗,乙○○並不是真的瞭解對話之內容,通常跟他說什麼,他都會說好等語(見本院95年4 月19日審理筆錄),而經本院勘驗乙○○於本院作證時之情形,認乙○○說話緩慢、神情呆滯,雖向乙○○告知及解釋本院訊問之內容,乙○○仍無法針對問題回答等情,有本院勘驗筆錄在卷可徵,綜上堪認乙○○為重度精神障礙,無判斷是非、對錯及行為法律效果之能力至臻明確。
此外復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可參。
再查本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一式四聯,第一聯交予違規人,第二、三聯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保存,第四聯由舉發員警保存。
違規人需在舉發單第二聯簽名,因有複寫功能,故只需在第二聯簽名,即會複寫到第三、四聯乙情,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95年4 月21日北市警士分刑字第09531370000 號函在卷可佐,堪認本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為一式四聯,違規人僅需於第二聯1聯簽名,且1 簽名行為,因第三、四聯間有複寫功能,故有3署押。
綜上所述,堪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行堪以認定。
本件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科。
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內偽簽「乙○○」姓名,依據習慣或特約,單從形式上觀察,即足以知悉係表示由「乙○○」名義出具領收受通知聯之證明,此與事先在印妥內容之收據上偽簽他人姓名之情形,無分軒輊,當然屬於刑法第210條之私文書。
是以被告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偽簽「乙○○」之署押,係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同法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被告於附表一、二所示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偽造署押之犯行,為偽造私文書之一部;
其偽造私文書後,復持以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
被告利用不知情之「阿寶」偽造如附表二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再交予員警,為間接正犯。
其先後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多次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行,時間緊接,手段相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屬連續犯,爰依刑法第56條之規定以一罪論,並加重其刑。
爰審酌被告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警查獲後,為逃避罰責,而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偽造他人署押之犯罪動機、犯罪之目的、手段、對被害人及國家、社會法益所生之危害,及其犯罪後坦承犯行,並繳交部分罰鍰(此有交通違規罰金繳款單可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又被告於79年間雖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執行完畢,惟5 年以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事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暫不執行其刑為當,予以宣告緩刑,用啟自新。
如附表一、二所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單第二、三、四聯之「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上所偽造之「乙○○」名義之簽名,均應依刑法第219條宣告沒收。
至附表一、二所示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第二、三、四聯,均交警察機關收執,非被告所有,自無從諭知沒收,附此敘明。
起訴書另認:被告甲○○另於附表三所示之時間、地點偽以乙○○名義簽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並交付警員以行使,此亦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云云,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再按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亦有明文,被告於本院雖坦承其亦在附表三所示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偽簽「乙○○」署押,惟卷內並無附表三所示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無從佐證被告上開自白,是否與事實相符,依前開說明,自不能僅憑被告之自白,而認被告有上揭犯行。
此部分犯罪自屬不能證明,因檢察官認此部分與已起訴且經本院論罪科刑部分,有連續犯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第1項前段、第273條之1第1項,刑法第56條、第216條、第210條、第219條、第74條第2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聰良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0 日
刑事第五庭法 官 江翠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張茹茵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3 日
論罪條文:刑法第216條、第210條
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一:
┌──┬──────────┬──────┬─────┬─────┬──────┬────┬─────┬───┐
│編號│簽立舉發通知單日期 │違規時間 │違規地點 │違規事實 │違反道路交通│「收受通│卷證頁數 │對照檢│
│ │舉發通知單文號 │ │ │ │管理處罰條例│知聯者欄│ │察官起│
│ │舉發機關 │ │ │ │之條項 │簽章」簽│ │訴書附│
│ │ │ │ │ │ │立之署押│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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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0年7月12日 │台北市大龍 │台北市大龍│任意設攤販│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 ○街255號前 │街255號前 │賣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號 │
│ │第ABW987975號 │ │ │ │ │第二、三│第17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州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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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0年12月28日 │90年12月28日│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販│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50分 │東路109巷 │賣雞妨害交│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號 │
│ │第ABW828331號 │ │ │通 │ │第二、三│第14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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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91年1月8日 │91年1月8日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販│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30分 │東路109巷 │賣雞妨害交│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號 │
│ │第ABX712925號 │ │ │通 │ │第二、三│第15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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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1年1月12日 │91年1月12日9│台北市民生│設攤販賣雞│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時35分 │西路45巷口│妨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號 │
│ │第ABX590189號 │ │ │ │ │第二、三│第15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 │ │ │ │、四聯各│ │ │
│ │分局中山二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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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1年2月6日 │91年2月6日 │台北市天母│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26分 │東路8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號 │
│ │第ABX283890號 │ │ │ │ │第二、三│第12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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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91年2月8日 │91年2月8日 │台北市○○○○○道路任│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42分 │東路109巷 │意設攤販賣│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0號 │
│ │第ABX300515號 │ │ │雞妨害交通│ │第二、三│第14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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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91年2月9日 │91年2月9日 │台北市○○○○○道路設│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30分 │東路109巷 │攤販賣雞肉│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1號 │
│ │第ABX301184號 │ │ │ │ │第二、三│第14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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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1年2月25日 │91年2月25日 │台北市德行│違規設攤賣│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18分 │東路109巷 │雞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2號 │
│ │第ABX713562號 │ │ │ │ │第二、三│第14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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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1年3月1日 │91年3月1日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21分 │東路109巷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3號 │
│ │第ABX300694號 │ │ │ │ │第二、三│第14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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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91年3月6日 │91年3月6日 │台北市○○○○○道路設│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40分 │東路109巷 │攤妨害交通│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4號 │
│ │第ABX712717號 │ │ │ │ │第二、三│第15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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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91年3月10日 │91年3月10日 │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5分 │東路109巷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15號 │
│ │第ABX713419號 │ │ │ │ │第二、三│第15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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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91年3月10日 │91年3月10日 │台北市○○○○○道路設│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16分 │東路109巷 │攤妨害交通│第3款 │押3枚( │號卷 │16號 │
│ │第ABX713807號 │ │ │ │ │第二、三│第15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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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91年3月13日 │91年3月13日 │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5分 │東路109巷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17號 │
│ │第ABX714255號 │ │ │ │ │第二、三│第15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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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91年3月16日 │91年3月16日 │台北市天母│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 │東路8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8號 │
│ │第ABX284977號 │ │ │ │ │第二、三│第12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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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91年4月10日 │91年4月10日 │台北市○○○○○道路設│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48分 │東路109巷 │攤妨害交通│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9號 │
│ │第712987號 │ │ │ │ │第二、三│第15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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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91年5月15日 │91年5月15日 │台北市天母│行人違規 │第78條第3款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38分 │東路 │ │ │押3枚( │號卷 │20號 │
│ │第ABX907043號 │ │ │ │ │第二、三│第12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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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91年5月17日 │91年5月17日 │台北市福德│禁止設攤處│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45分 │街221巷國 │所任意設攤│第10款 │押3枚( │號卷 │21號 │
│ │第ABX970862號 │ │中人行道 │ │ │第二、三│第21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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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91年6月1日 │91年6月1日 │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8分 │街221巷15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22號 │
│ │第ABX970980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1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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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91年6月9日 │91年6月9日 │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5分 │街221巷15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24號 │
│ │第ABX970006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1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20 │91年6月9日 │91年6月9日 │台北市天母│行人違規 │第78條第3款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8分 │東路 │ │ │押3枚( │號卷 │25號 │
│ │第ABY228558號 │ │ │ │ │第二、三│第12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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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91年6月14日 │91年6月14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30分 │街221巷15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26 │
│ │第ABX972278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1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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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91年6月19日 │91年6月19日 │台北市忠誠│行人未依規│第78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50分 │路、天母東│定穿越車道│第3款 │押3枚( │號卷 │27 │
│ │第ABY227922號 │ │路 │ │ │第二、三│第12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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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91年7月24日 │91年7月24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7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28號 │
│ │第ABX972018號 │ │ │ │ │第二、三│第21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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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91年8月9日 │91年8月9日 │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9分 │街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30號 │
│ │第ABX970044號 │ │ │ │ │第二、三│第21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25 │91年8月17日 │91年8月17日 │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45分 │街221巷內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31號 │
│ │第ABY197372號 │ │ │ │ │第二、三│第21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26 │91年8月29日 │91年8月29日 │台北市○○○○○道路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40分 │東路 │害通行 │第1款 │押3枚( │號卷 │32號 │
│ │第ABX283495號 │ │ │ │ │第二、三│第11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
│27 │91年8月31日 │91年8月31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5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33號 │
│ │第ABW375354號 │ │ │ │ │第二、三│第22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28 │91年8月31日 │91年8月31日 │台北市德行│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35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34號 │
│ │第ABY236810號 │ │ │ │ │第二、三│第14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29 │91年10月13日 │91年10月13日│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6分 │街221巷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35號 │
│ │第ABY203790號 │ │ │ │ │第二、三│第22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0 │91年10月15日 │91年10月15日│台北市○○○○○道路設│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0分 │街221巷國 │攤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36號 │
│ │第ABW376210號 │ │中前 │ │ │第二、三│第22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1 │91年10月23日 │91年10月23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30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37號 │
│ │第ABW376579號 │ │ │ │ │第二、三│第22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2 │91年10月26日 │91年10月26日│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51分 │街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38號 │
│ │第ABY203795號 │ │ │ │ │第二、三│第22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3 │91年10月30日 │91年10月30日│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30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39號 │
│ │第ABW376708號 │ │ │ │ │第二、三│第22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4 │91年11月2日 │91年11月2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7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0號 │
│ │第ABW376633號 │ │ │ │ │第二、三│第22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5 │91年11月5日 │91年11月5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15分 │街221巷15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1號 │
│ │第ABW376261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2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6 │91年11月7日 │91年11月7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30分 │街221巷15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2號 │
│ │第ABW376263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2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7 │91年11月13日 │91年11月13日│台北市○○○○○道路任│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20分 │街221巷 │意設攤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3號 │
│ │第ABW377024號 │ │ │ │ │第二、三│第22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8 │91年11月18日 │91年11月18日│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30分 │街221巷15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4號 │
│ │第ABW376271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3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39 │91年12月6日 │91年12月6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0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5號 │
│ │第ABW376037號 │ │ │ │ │第二、三│第23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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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91年12月14日 │91年12月14日│台北市○○○○○道路為│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50分 │街221巷 │工作場所 │第3款 │押3枚( │號卷 │46 │
│ │第ABW395140號 │ │ │ │ │第二、三│第23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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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91年12月14日 │ 91年12月14 │台北市天母│行人違規 │第78條第3款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 10時32分 │東路 │ │ │押3枚( │號卷 │47號 │
│ │第ABX544161號 │ │ │ │ │第二、三│第12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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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91年12月18日 │91年12月18日│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50分 │街221巷15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8號 │
│ │第ABW376300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3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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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91年12月21日 │91年12月21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 第82條第1項│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12分 │街221巷 │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9號 │
│ │第ABW395524號 │ │ │ │ │第二、三│第23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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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91年12月29日 │91年12月29日│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0號 │
│ │第ABW395826號 │ │ │ │ │第二、三│第23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45 │92年1月3日 │92年1月3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40分 │街221巷15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1號 │
│ │第ABW395764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3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46 │92年1月4日 │92年1月4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8分 │街221巷15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2號 │
│ │第ABW395602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3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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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92年1月10日 │92年1月10日 │台北市天母│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3分 │東路8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3號 │
│ │第ABY544190號 │ │ │ │ │第二、三│第12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
│48 │92年1月30日 │92年1月30日 │台北市德行│行人未依規│第78條第3款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30分 │東路 │定擅自穿越│ │押3枚( │號卷 │54號 │
│ │第ABZ269543號 │ │ │車道 │ │第二、三│第13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49 │92年3月19日 │92年3月19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0分 │街221巷15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5號 │
│ │第ABW395794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23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50 │92年4月11日 │92年4月11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5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6號 │
│ │第ABZ058004號 │ │ │ │ │第二、三│第24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51 │92年4月13日 │92年4月13日 │台北市福德│於禁止設攤│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10分 │街 │處設攤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7號 │
│ │第ABZ057575號 │ │ │ │ │第二、三│第24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52 │92年4月16日 │92年4月16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妨│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46分 │街221巷 │害交通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8號 │
│ │第ABZ057915號 │ │ │ │ │第二、三│第24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53 │92年4月18日 │92年4月18日 │台北市德行│違規設攤賣│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50分 │東路109巷 │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59號 │
│ │第ABY904576號 │ │ │ │ │第二、三│第13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54 │92年4月23日 │92年4月23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0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0號 │
│ │第ABZ003839號 │ │ │ │ │第二、三│第24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55 │92年5月9日 │92年5月9日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28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1號 │
│ │第ABZ144074號 │ │ │ │ │第二、三│第13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56 │92年5月14日 │92年5月14日 │台北市德行│在禁止設攤│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25分 │東路109巷 │處設攤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2號 │
│ │第ABZ143277號 │ │ │ │ │第二、三│第13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57 │92年5月21日 │92年5月21日 │台北市德行│違規設攤賣│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15分 │東路109巷 │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3號 │
│ │第ABZ142564號 │ │ │ │ │第二、三│第13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58 │92年6月13日 │92年6月13日 │台北市忠誠│行人違規 │第78條第3款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45分 │路2段 │ │ │押3枚( │號卷 │65號 │
│ │第ABZ143782號 │ │ │ │ │第二、三│第13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59 │92年6月20日 │92年6月20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25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6號 │
│ │第ABZ072786號 │ │ │ │ │第二、三│第24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0 │92年7月9日 │92年7月9日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35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7號 │
│ │第ABZ268295號 │ │ │ │ │第二、三│第13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 │92年7月12日 │92年7月12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61 │北市警交大字 │6時45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8號 │
│ │第ABZ059873號 │ │ │ │ │第二、三│第24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2 │92年7月17日 │92年7月17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5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9號 │
│ │第ABZ072542號 │ │ │ │ │第二、三│第24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3 │92年8月2日 │92年8月2日 │台北市福德│在公告禁止│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0分 │街221巷 │設攤處賣雞│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1號 │
│ │第ABZ073800號 │ │ │肉 │ │第二、三│第24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4 │92年8月10日 │92年8月10日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19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2號 │
│ │第ABZ268443號 │ │ │ │ │第二、三│第14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65 │92年8月19日 │92年8月19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52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3號 │
│ │第ABZ073643號 │ │ │ │ │第二、三│第24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6 │95年8月26日 │92年8月26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5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4號 │
│ │第ABZ059895號 │ │ │ │ │第二、三│第24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7 │92年8月27日 │92年8月27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及│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1分 │街221巷 │賣雞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5號 │
│ │第ABZ073864號 │ │ │ │ │第二、三│第25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8 │92年8月30日 │92年8月30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3分 │街221巷奉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6號 │
│ │第ABZ074814號 │ │天宮前 │ │ │第二、三│第25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69 │92年9月14日 │92年9月14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0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7號 │
│ │第ACU082576號 │ │ │ │ │第二、三│第25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0 │92年9月20日 │92年9月20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賣│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5分 │街221巷內 │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8號 │
│ │第ACU082656號 │ │ │ │ │第二、三│第25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1 │92年9月28日 │92年9月28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2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79號 │
│ │第ACU083807號 │ │ │ │ │第二、三│第25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2 │92年10月7日 │92年10月7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0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0號 │
│ │第ACU083871號 │ │ │ │ │第二、三│第25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3 │92年10月18日 │92年10月18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2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1號 │
│ │第ACZ074571號 │ │ │ │ │第二、三│第25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4 │92年10月24日 │92年10月24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2號 │
│ │第ACU083763號 │ │ │ │ │第二、三│第25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5 │92年10月26日 │92年10月26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5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3號 │
│ │第ACU084023號 │ │ │ │ │第二、三│第25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6 │92年11月08日 │92年11月08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7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4號 │
│ │第ACU084502號 │ │ │ │ │第二、三│第25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7 │92年11月11日 │92年11月11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5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5號 │
│ │第ACU082700號 │ │ │ │ │第二、三│第26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8 │92年11月30日 │92年11月30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6號 │
│ │第ACU275707號 │ │ │ │ │第二、三│第26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79 │92年12月6日 │92年12月6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販│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28分 │街221巷內 │賣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7號 │
│ │第ACU084867號 │ │ │ │ │第二、三│第26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0 │92年12月7日 │92年12月7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46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8號 │
│ │第ACU275852號 │ │ │ │ │第二、三│第26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1 │92年12月11日 │92年12月11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5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9號 │
│ │第ACU275549號 │ │ │ │ │第二、三│第26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2 │92年12月21日 │92年12月21日│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45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0號 │
│ │第ACU083030號 │ │ │ │ │第二、三│第26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3 │92年12月21日 │92年12月21日│台北市天母│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33分 │東路8巷23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1號(│
│ │第ACU259131號 │ │號前 │ │ │第二、三│第119頁 │附表誤│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為92年│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12月29│
│ │ │ │ │ │ │ │ │日) │
├──┼──────────┼──────┼─────┼─────┼──────┼────┼─────┼───┤
│84 │93年1月7日 │93年1月7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0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2號 │
│ │第ACU410512號 │ │ │ │ │第二、三│第26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5 │93年1月18日 │93年1月18日 │台北市天母│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0時36分 │東路8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3號 │
│ │第ACU269317號 │ │ │ │ │第二、三│第12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
│86 │93年1月20日 │93年1月20日 │台北市天母│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2時20分 │東路12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4號 │
│ │第ACU259950號 │ │ │ │ │第二、三│第12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1枚) │ │ │
├──┼──────────┼──────┼─────┼─────┼──────┼────┼─────┼───┤
│87 │93年3月14日 │93年3月14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售│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35分 │街221巷 │五金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5號 │
│ │第ACU411718號 │ │ │ │ │第二、三│第267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8 │93年3月23日 │93年3月23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賣│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0分 │街221巷 │雞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6號 │
│ │第ACU410700號 │ │ │ │ │第二、三│第26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89 │92年3月28日 │92年3月28日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40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7號(│
│ │第ABY903912號 │ │ │ │ │第二、三│第140頁 │起訴書│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附表誤│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為93年│
│ │ │ │ │ │ │ │ │) │
├──┼──────────┼──────┼─────┼─────┼──────┼────┼─────┼───┤
│90 │93年4月10日 │93年4月10日 │台北市福德│禁止設攤處│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35分 │街221巷國 │擺設攤位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8號 │
│ │第ACU425655號 │ │中前 │ │ │第二、三│第269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91 │92年6月20日 │92年6月20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25分 │街221巷奉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99號 │
│ │第ACU791036號 │ │天宮前 │ │ │第二、三│第270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92 │93年6月22日 │93年6月22日 │台北市福德│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00號 │
│ │第ACU791761號 │ │ │ │ │第二、三│第271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93 │93年7月4日 │93年7月4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27分 │街221巷內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01號 │
│ │第ACU791678號 │ │ │ │ │第二、三│第272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94 │93年7月10日 │93年7月10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販│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7時10分 │街221巷內 │賣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02號 │
│ │第ACU791495號 │ │ │ │ │第二、三│第27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95 │93年8月21日 │93年8月21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30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03號 │
│ │第ACV205909號 │ │ │ │ │第二、三│第27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96 │93年9月19日 │93年9月19日 │台北市福德│違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8時27分 │街221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104號 │
│ │第ACV251205號 │ │ │ │ │第二、三│第275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四聯各│ │ │
│ │分局福德街派出所 │ │ │ │ │1枚) │ │ │
└──┴──────────┴──────┴─────┴─────┴──────┴────┴─────┴───┘
附表二
┌──┬──────────┬──────┬─────┬─────┬──────┬────┬─────┬───┐
│編號│簽立舉發通知單日期 │違規時間 │違規地點 │違規事實 │違反道路交通│「收受通│卷證頁數 │對照起│
│ │舉發通知單文號 │ │ │ │管理處罰條例│知聯者欄│ │訴書附│
│ │舉發機關 │ │ │ │之條項 │簽章」簽│ │表 │
│ │ │ │ │ │ │立之署押│ │ │
├──┼──────────┼──────┼─────┼─────┼──────┼────┼─────┼───┤
│1 │90年12月7日 │90年12月7日 │因卷附舉發│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6時25分 │單影印不清│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2號 │
│ │第ABW764812號 │ │無法看出詳│ │ │第二、三│第158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 │細地址 │ │ │、四聯各│ │ │
│ │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 │ │ │ │ │1枚) │ │ │
├──┼──────────┼──────┼─────┼─────┼──────┼────┼─────┼───┤
│2 │90年12月22日 │90年12月22日│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9時22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3號 │
│ │第ABW829986號 │ │ │ │ │第二、三│第143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3 │90年12月27日 │90年12月27 │台北市德行│任意設攤 │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30分 │東路109巷 │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4號 │
│ │第ABW829465號 │ │ │ │ │第二、三│第14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 │ │ │ │ │ │ │ │
├──┼──────────┼──────┼─────┼─────┼──────┼────┼─────┼───┤
│4 │91年1月24日 │91年1月24日 │台北市雙連│未經許可於│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50分 │捷運站 │道路設攤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8號 │
│ │第ABX306351號 │ │ │ │ │第二、三│第156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 │ │ │ │、四聯各│ │ │
│ │警察隊第一分隊 │ │ │ │ │1枚) │ │ │
├──┼──────────┼──────┼─────┼─────┼──────┼────┼─────┼───┤
│5 │92年6月13日 │92年6月13日 │台北市德行│違規設攤賣│第82條第1項 │乙○○署│94偵10677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11時58分 │東路109巷 │雞肉 │第10款 │押3枚( │號卷 │64號 │
│ │第ABZ143449號 │ │ │ │ │第二、三│第134頁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四聯各│ │ │
│ │分局蘭雅派出所 │ │ │ │ │1枚) │ │ │
└──┴──────────┴──────┴─────┴─────┴──────┴────┴─────┴───┘
附表三
┌──┬──────────┬──────┬─────┬─────┬──────┬────┬─────┬───┐
│編號│簽立舉發通知單日期 │違規時間 │違規地點 │違規事實 │違反道路交通│「收受通│卷證頁數 │對照起│
│ │舉發通知單文號 │ │ │ │管理處罰條例│知聯者欄│ │訴書附│
│ │舉發機關 │ │ │ │之條項 │簽章」簽│ │表 │
│ │ │ │ │ │ │立之署押│ │ │
├──┼──────────┼──────┼─────┼─────┼──────┼────┼─────┼───┤
│1 │91年6月1日 │91年6月1日 │台北市福德│不詳 │不詳 │不詳 │無資料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 │街221 巷 │ │ │ │ │23號 │
│ │第ABY196325號 │ │ │ │ │ │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 │ │ │
│ │分局福德派出所 │ │ │ │ │ │ │ │
│ │ │ │ │ │ │ │ │ │
├──┼──────────┼──────┼─────┼─────┼──────┼────┼─────┼───┤
│2 │91年7月26 │91年7月26日 │台北市天母│不詳 │不詳 │不詳 │無資料 │編號第│
│ │北市警交大字 │ │東路 │ │ │ │ │29號 │
│ │第ABY228651號 │ │ │ │ │ │ │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 │ │ │ │ │ │ │
│ │分局天母派出所 │ │ │ │ │ │ │ │
├──┼──────────┼──────┼─────┼─────┼──────┼────┼─────┼───┤
│3 │北市警交大字 │92年7月18日 │台北市福德│不詳 │不詳 │不詳 │無資料 │編號第│
│ │第ABW396895號 │ │街221 巷 │ │ │ │ │70號 │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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