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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7年度附民字第297號
原 告 美商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
法定代理人 Thomas C. Rubin
原 告 美商奧多比公司(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法定代理人 Daniel C. Poliak
原 告 美商歐特克公司(Autodesk,Inc.)
法定代理人 Pascal Di Fronzo
原 告 美商參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arametri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法定代理人 C.Richard Harrison
上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張家賓律師
洪玉珊律師
洪慶順律師
複 代理人 滕澤珩律師
被 告 東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謝世聰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97年度易字第1698號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業經辯論終結。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法 官 陳美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旻玲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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